2019年阿坝县农机购置补贴事项
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决策工作,以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1、阿坝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对农机购置补贴中违纪违规的惩处;
3、集体审核农业企业资质,决策其享受补贴额度上限;
4、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工作程序
1、需集体决策的购机补贴事项由农机监理站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召开。
2、提交集体讨论事项的人员在会议上陈述需讨论事项内容,详细介绍相关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讨论的人员充分讨论,认真研究,积极献计献策,经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书面材料。农机监理站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报局长批准后遵照执行。
三、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集体决策的人员必须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决策意见,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集体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
3、局纪检部门加强监管,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局纪检部门牵头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制度由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农机监理站负责解释。
阿坝县科学技术农业畜牧水务局农机监理站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