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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绵阳市安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 阅读:348 | 编辑:安州区刘明 | 作者: | 文章来源: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


 

绵安府办函〔2018〕74号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安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8〕35号)、《绵阳市农业局、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绵阳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绵农发〔2018〕129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绵阳市安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绵阳市安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战略,本着下放权限、加强监管、优化程序、提高效率,重点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平坝、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绿色生态、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规范操作程序、完善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

二、实施范围、资金规模及补贴方式

(一)实施范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区所有乡镇。

(二)资金规模。省农业厅、财政厅根据我区上报资金需求,综合考虑确定补贴资金规模并下达。资金实施进度将通过绵阳市安州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AnZhouQu)及时公告。

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由区本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并优先安排用于农机化发展。

(三)补贴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镇乡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详见附件1),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按年度进行。

我区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我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根据发展需要,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另行制定。

(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因鉴定证书和产品认证证书失效,不予补贴。

四、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当年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可优先补贴;坚持“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因当年补贴资金规模所限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的《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区农业局报告,区农业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如属于在全省范围内最先发生该产品购补偏高,则由区农业局第一时间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农机购补系统)中封闭,并及时组织深入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并已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补贴数量。原则上每一购机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总数不得超过5台(套),且年度内享受购机补贴款总额不得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总数不得超过30台(套),且享受补贴款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因农业生产实际确需突破的,须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五、操作流程

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以我省农机购补系统为基础,严格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一般通用机具实施程序

1.自主购机、培训及牌证管理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农机产销企业在售出补贴机具时要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购机者姓名、住址及机具生产企业、型号、动力编号和出厂编号等相关信息。同时,负责搞好机具的安全操作和常见故障判断及维护保养等培训。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先行到农机监理部门注册登记,购机者持行驶证再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购机补贴。

2.补贴申请受理

购机者购机后自主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申请时购机者本人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全额购机发票、“惠农一卡通”存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其他机具不需提供行驶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附件2)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购机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全额购机发票、开户行账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其他机具不需提供行驶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录入相关信息,并现场打印《四川省XX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2份,由购机者签字确认。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提出购机补贴申请的购机户要进行资格审查、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受理;补贴资金已用完的不受理。

3.购机补贴信息公示

在每一批次结算之前,购机补贴信息通过绵阳市安州政务网(http://anzhou.my.gov.cn/)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农业局”版块和绵阳市安州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AnZhouQu)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4.补贴机具核实

(1)补贴机具核实。购机者购机后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由居住地或从事生产地所管辖的组长核实签字,村、乡镇签字盖章确认。乡镇在核实过程中应重点加强对大型机具,如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的核实力度。核实内容:购机者是否与补贴资金申领人一致;补贴机具是否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动力编号、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乡镇核实面必须达到100%。为确保补贴机具真实可靠、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2)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区农业局不定期会同财政、纪检部门对辖区内购机者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验。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验,要保证补贴机具与“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信息一致。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对已办理牌证照的补贴机具,可不再核验。

5.申请资料收集

补贴资金结算前各乡镇需提交1套购机者补贴申请资料和3份《结算明细表》报送区农业局。购机者申请资料包括:购机者是个人需提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全额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其他机具不需提供行驶证)、身份证、“惠农一卡通”等复印件各1份;购机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提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全额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其他机具不需提供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行账号等复印件各1份

6.补贴资金兑付

区农业局应对乡镇上报的购机者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查核实后在《结算明细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区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自收到补贴资金之日起15日内,原则上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户的“惠农一卡通”(从事农业生产的城镇户口人员购机,补贴款可发放到其指定银行账户);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原则上补贴款直接拨付到该经营组织银行账户。从在农机购补系统受理补贴申请之日起至乡镇财政所打款到购机户,原则上累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需要正常使用2-3个月,再次核验无误后兑付补贴资金。

7.资料归档

区农业局按乡镇提交的购机补贴申请资料装订成册,进行归档保存。

(二)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实施程序

对于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购机者应先向区农业局申请,经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批准后再建设,最后经区农业局、区财政局验收合格兑付补贴的程序。

六、其他事项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区农业局、区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对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采取封闭暂停或取消相关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等措施之前,购机者已购置并已申报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且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七、部门职责

(一)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区长为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农业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区财政局分管领导、食药工质局分管领导、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区农业局农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的绵阳市安州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农机推广站,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购机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三)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参与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参加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增加资金投入,按规定落实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共同作出。

(四)区食药工质局负责严厉打击贴牌、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行为,切实保护购机者合法权益;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纠纷调处及质量鉴定等。

(五)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区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区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做好项目实施的统筹安排,明确工作职责和落实专人负责;充分利用广播、会议、通告等方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到户;确定补贴对象的资格,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按照程序做好购机补贴申请录入工作,做好补贴机具核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补贴资料,做好购机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协助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做好机具抽查核实工作。

八、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依法依规行政,严守纪律要求,严格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行风政风建设,强化政策实施的监管和考核。要规范过程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我区实行乡镇申请、受理、核实、兑付“一站式”便民服务,乡镇、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全部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申请审核过程中,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要坚持原则、注重高效、便民服务,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项目实施惠民生。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要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加大对购机情况核实力度,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推动农机具抵押担保贷款、融资租赁、贷款贴息等金融支农政策与农机购置补贴有机结合,提高购机者融资能力。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乡镇、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投诉咨询方式、机具核验流程、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附件3)。绵阳市安州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通过安州政务网(http://anzhou.my.gov.cn/)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农业局”版块和绵阳市安州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AnZhouQu)对外公告。投诉咨询电话:0816-4368924。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区农业局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农机购补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农业函〔2017〕1083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绵阳市安州区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

3.xx年度绵阳市安州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

信息表


附件1

 

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开沟机

1.1.4耕整机

1.1.5微耕机

1.1.6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筑埂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含甘蔗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田园管理机

3.1.4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花生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搂草机

4.6.3打(压)捆机

4.6.4圆草捆包膜机

4.6.5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4.7.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饲料(草)粉碎机

9.1.5饲料混合机

9.1.6颗粒饲料压制机

9.1.7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清粪机

9.2.3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1.3水帘降温设备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绵阳市安州区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

 

购机者姓名(组织名称):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电话号码:

已购机具信息:


机具品目


机具型号


出厂编号


动力编号


机具数量(台)


单台机具销售价格(元)


机具销售总价(元)


单台中央补贴资金(元)


机具总补贴额(元)


机具生产企业名称


经销商名称


 

社(组)核实

 

核实情况: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级组织核实

 

核实情况:

 

负责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

 

乡镇核实

 

核实情况 :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

购机者签字:









附件3

xx年度绵阳市安州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购机者

补贴机具

补贴资金

所在乡

(镇)

所在

村组

购机者

姓名

机具

品目

生产

厂家

产品

名称

购买

机型

经销商

购买

数量

(台)

单台销

售价格

(元)

单台

补贴额

(元)

总补

贴额

(元)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