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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重大事项 集体决策制度》和《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举报 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 阅读:290 | 编辑: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管理员 | 文章来源:巴中市农业局

巴中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重大事项

集体决策制度》和《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举报工作规程》的通知

 巴农发〔2015〕24号

各县区农业(农发)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各个环节的操作,确保政策落实过程公开透明和科学高效,加快全市农机化进程。我局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举报工作规程》,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附件2: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举报工作规程(试行)

 

 

巴中市农业局

                                   2015年4月30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试行)

为规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1.巴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2.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

3.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的工作程序

1.局分管领导召集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对拟决策事项进行集体研究。

2.具体经办人在会上介绍集体决策事项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参会人员充分发扬民主,经认真研究、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书面意见。农机装备科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纪律,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告诉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制度由巴中市农业局农机发展科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举报工作规程

(试行)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举报处理工作,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受理举报

㈠受理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相关单位、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

㈡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面谈方式,也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信函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市农业局农机装备科举报。

㈢农机发展科负责受理举报。当面举报的由受理工作人员做好笔录并经举报人签名或盖章;接受电话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受理电报、传真、信函或其他书面方式的举报,指定专人拆阅、登记。对内容不详的署名举报,应当及时约请举报人面谈或通过其他方式索取补充材料。

二、调查核实

㈠工作原则

1.及时性原则。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认真核实举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匿名举报事实不清、情况不明、证据不足的材料和信息,仅作为工作调研的重点和参考,原则上不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2.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及个人。

3.分级负责。对农业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举报,原则上由上一级农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对生产企业、经销商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区)级农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对跨行政区域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上报省农业厅,由省农业厅确定调查核实单位。

㈡工作程序

1.组成调查组。调查组应当由三人以上组成,同时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

2.现场调查核实。调查小组通过走访、现场核实、询问、查阅并复印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填写《巴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举报投诉事项调查核实表》,被调查对象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形成调查报告。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小组应按要求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情的起因、调查小组成员构成、调查核实情况、初步结论、处理建议等。调查报告的附件应当齐全。

4.提出处理意见。局分管领导召集市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调查组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审议,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5.通报处理结果。将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如举报人要求答复本人举报事项处理结果的,由受理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将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三、本规程由巴中市农业局农机发展科负责解释。

四、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巴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举报投诉事项调查核实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情况描述


单位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调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