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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巴中市巴州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核验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6日 | 阅读:431 | 编辑:巴州区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巴州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核验制度(试行)


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经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制定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如下。

一、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对我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社保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资料核验。核实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二)机具核验。

1、重点机具核验。区农业农村局对单台补贴额在3000元及以上的机械,要逐台实地核实。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户提供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复印件由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加盖确认公章),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对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要核验是否安装农机二维码系统生成并制作的金属材质二维码标牌,是否安装能与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物联网终端(农机定位终端)设备

2、非重点机具核验。对补贴金额低于3000元的机具随机通过电话或实地抽查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可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3、对单人同年购置多台套、同一申请者人短期内大批量购置补贴机具、连年购置同类机具、购置本区域适应性差机具等异常情形进行重点核验监管。

4、对于公务员或财政供养人员以及超过80岁人员等特殊群体购置农机并申报补贴的,均要进行实地核实,确保购机真实性。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核验时限:区农业农村局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通过手机APP或农机化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应在收到申请对象提交纸质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无效、代报补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对外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符合规定的,进入正常补贴程序。区农业农村局将补贴申请信息推送一卡通发放系统,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的接受、核实及上报。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关材料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