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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局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 阅读:300 | 编辑:巴州区管理 | 作者: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局 | 文章来源: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局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局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区农〔2018〕90号

 

各乡镇、城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扩权强镇农机站、财政所:

现将《巴中市巴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巴中市巴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局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2018年 5月18日

 

附件:

                巴中市巴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川农业〔2018〕35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1. 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我区农业发展实际,按照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国家农机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2. 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省农业厅制定了《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我区在2018版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启用时执行。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资金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当年补贴资金不足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年未能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扩权强镇农机站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单台补贴额5000元及以上的机具到区农业局办理。

    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须先到区农机监理站申领牌证后,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严禁乡镇、城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扩权强镇农机站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农业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城区办事处开展带机申请补贴。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  

    (三)补贴资金兑付。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区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六、部门职责

    (一)区农业局职责。区农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二)区财政局职责。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区农业局制定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局共同作出。

    农机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行为承担责任;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造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应及时向区农业局书面报告并主动停止销售。

    七、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持续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各乡镇、城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扩权强镇农机站,财政所要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约束机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行风政风建设,强化政策实施的监管和考核。要规范过程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报告。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各乡镇、城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扩权强镇农机站负责本辖区内购机核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购机者受益信息实时公开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乡镇、城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扩权强镇农机站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对申请购机补贴者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到乡镇政务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各乡镇、城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扩权强镇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区委办、政府办、区监察委、区委农工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质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存档。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 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