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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宝兴县2018-2020年农机补贴投诉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 阅读:239 | 编辑:宝兴县管理员(郭刚金) | 作者: | 文章来源:宝兴县农业局

宝兴县农机补贴投诉处理办法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投诉处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宝兴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投诉受理

受理范围:我县购机农户(或组织)在申请办理购机补贴、购买农机补贴极具、相关后续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

投诉方式:投诉人可以采取到投诉受理机关当面投诉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受理机关公布的电话、信函或其它方式。

投诉受理:受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事项。受理人员要如实做好记录。

二、调查核实

1、投诉处理要遵循及时性原则。受理投诉后要及时组织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投诉情况。

2、调查小组由农业、财政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3、调查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核实等方式进行调查。

4、形成调查结果。调查结果要包括投诉情况、调查人员、调查核实的情况、初步结论和建议。

5、对投诉情况能做出答复的做出书面答复;需要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处理的,以文书形式交管理部门处理;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决定的,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宝兴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