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公 告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是中央财政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解放农村劳动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节本增收的专项补贴资金。为了将专项资金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使用,现将《崇州市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比例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号)精神,并依照《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对11大类35小类92个品目农机具进行资金补贴,补贴机具类别如下:
耕整地机械:翻转犁、旋耕机、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开沟机(器)、机耕船、圆盘耙、起垄机。种植施肥机械:条播机、穴播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水稻(水旱)直播机、免耕播种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水稻插秧机、施肥机(化肥)、撒肥机(厩肥)、追肥机(液肥)、中耕追肥机、配肥机、地膜覆盖机、残膜回收机。田间管理机械、中耕机、培土机。机动喷雾喷粉机、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茶树修剪机。收获机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割晒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采茶机、油菜籽收获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割草机、搂草机、捡拾压捆机、压捆机、抓草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收获后处理机械:稻麦脱粒机、玉米脱粒机、粮食清选机、种子清选机、粮食烘干机、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碾米机、磨粉机、磨浆机、水果分级机、水果打蜡机、果蔬清洗机、茶叶杀青机、茶叶揉捻机、茶叶炒(烘)干机茶叶筛选机。排灌机械:离心泵、潜水泵、喷灌机、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灌溉用过滤器、抗旱机泵。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颗粒饲料压制机、孵化机、清粪机(车)、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增氧机、水体净化处理设备。动力机械: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设施农业设备: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其他机械:固液分离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购置机具的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我市具体补贴额以《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为准。
二、补贴对象和优补条件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农民(城市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业(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城市居民申请购机的,其补贴申请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
优先补贴条件: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机专合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优先。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申请人员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户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他方式确定。
三、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先购机、后申请补贴”或“先申请、后购机”程序基本相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有关手续后补。(只享受国补资金的补贴机具可以“先购机、后申请补贴”,享受成都市追加补贴的机具必须先申请,后购机。)
1、购机申请。拟购机者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到市农村发展局农机科或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填写《购置补贴农业机械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贴申请表》),所在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审核后,在《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及审核人姓名,并盖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公章。
2、申请审核。购机者本人持下列资料到市农发局农机科办理购机申请:
(1)个人。身份证、“惠农一卡通”原件和复印件1张、经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审核后的《补贴申请表》原件,城镇居民购机者还须持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农业服务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对公账户、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经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审核后的《补贴申请表》原件。
3、确定对象。市农发局农机科收到《补贴申请表》后,交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确定购机对象和购机数量,农机科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四川省补贴系统,打印《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4、购机核实。购机核实采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街办)人民政府核实为主、市级重点抽查”的方式。购机者购买机具后,将农发局打印的《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销售公司给的资料一起带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街办)人民政府申请购机核实。当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街办)人民政府要指定人员及时逐台核实机具,要做到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机具与《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机具信息一致),见票(购机发票),核实无误后在农发局打印的《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对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的验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库容量和补贴资金。
5、申请补贴。购机者本人持下列资料到市农发局农机科办理补贴申请:
(1)加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街办)人民政府的《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2)人机合一照片一张;
(3)经销商开据的正式发票复印件一份;
(4)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的机具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购机者未在规定时间30天内办理补贴申请的,视为放弃补贴,所持材料自动作废。
6、确定补贴。在补贴资金不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 的原则确定补贴资金资格。
7、补贴公示。经资料合规性审查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者,市农发局负责农业机械补贴工作人员将告知购机者应遵守的政策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并将名单通过市农发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4456)和党政网发到各乡镇(街道),请各乡镇(街道)及时打印相关名单,并张贴公示到各购机者所在的村组。对外公示7日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8、补贴结算。市农发局应及时整理好《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和购机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经核实确认后将结算明细表报送市财政局。
9、补贴兑付。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和资金发放名册进行审核,在90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每年1月底前须兑付上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机具的补贴资金。
四、申请购机补贴时间:2017年8月1日起至资金补贴完为止。
咨询地点:崇州市唐安东路225号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办公大楼二楼(农机科)。
咨询电话:028-82380967(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农机科)
崇州市农村发展局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