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购机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经销商处自主议价购机,经销商按照要求开具发票。
二、购机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农技站提出购机补贴申请。
三 、乡镇农技站受理补贴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对应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和购机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并打印申请书。对不能享受补贴的退回资料并向购机者说明情况。
四、乡镇农技站进行购机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填写在《达川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核实表》上并签字盖章。
五、每季度末乡镇农技站进行汇总,申请结算并将购机者购机信息公示到户籍所在村。
六、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农技站将相关资料交区农机推广站。
七、区农机推广站核对资料、汇总信息后报区农业局审定,再报区财政局审核。
八、区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款兑付到购机户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