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力度,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达州市农业局 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持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二)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二是先易后难、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四是分级负责、属地考核。市农业局对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二、内容与指标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共设立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3项,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同时设置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详见附件1)
三、方法与程序
评估工作以自评为主,市农业局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考核,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县(市、区)按照指标体系和《达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以下简称“评分依据”,见附件3)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形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报告”),并填写《达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表》(以下简称“自评得分表”,见附件2)。
(二)各县(市、区)于2016年2月6前将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表和相关资料,特别是典型的制度、做法和经验等资料一并报送市农业局。
(三)市农业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看资料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四、结果运用
(一)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
(二)考评结果将与各县(市、区)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和省级工作补助经费安排挂钩。
(三)对考评结果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责成其进行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股站或牵头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强学习培训,掌握绩效管理基本知识,正确理解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介绍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实地核查。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乡镇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