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农牧和科技局 得荣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得荣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心的作用,推动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得荣县实际,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得荣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得荣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得荣县农牧和科技局 得荣县财政局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得荣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号)和《甘孜州农牧供销合作局 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发【2017】9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7年得荣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促进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全县12个乡(镇)、127个行政村。
(二)补贴资金概况。2016年结转中央资金32.514万元,省补8.761万元, 2017年安排省补资金10万元,安排州补资金8万元,2017年共计补贴资金59.275万元。
三、补贴对象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民、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要优先补贴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可优先补贴。经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年度内农民个人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3台(套),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20台(套),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补贴对象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
四、补贴机具类型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号)、《甘孜州农业畜牧局 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孜州2017年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17】52号)和《甘孜州农牧供销合作局 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通知》(甘农牧发【2017】98号)文件精神,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5小类92个品目(详见附件3《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重点补贴我州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水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2016年制定的原《四川省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二)补贴标准。中央资金补贴额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印发的《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省级财政藏区累加补贴资金按照《2017年州级财政资金补贴机具及补贴额一览表》执行,省级藏区累加资金只对我州薄弱环节的耕、种、收机械和动力机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中央资金补贴额的60%执行,所有机具经省级财政累加补贴后不超过5万元,中央资金补贴额超过5万元的不享受省级财政藏区累加补贴。省级藏区累加资金按照“总量控制、包干使用”的原则,先到先补,用完为止。
产销企业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产销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农业部门报告。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及程序
按照省、州要求,今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采取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购机后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提出兑付补贴资金的申请,县农牧和科技局会同县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公示,兑付补贴资金。经与县财政局协商确定补贴资金通过 “一卡通”支付,即由购机者提供二代身份证、指定的一卡通卡号信息,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和县财政局把补贴资金在购机后60个工作日内兑现到指定的“一卡通”上。(提供的“一卡通”的户名要与购机者身份证的信息一致)。
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户应先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六、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经销企业脱钩。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农机经销商不得销售因市场价格虚高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产品,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产品,经销商应及时向县级农业部门书面报告。
七、操作程序
(一)根据《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号)和《甘孜州农牧供销合作局 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发【2017】98号)文件精神,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和财政局共同编制《得荣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各乡镇执行。
(二)各乡(镇)接到县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后,要立即通过乡村公告等各种有效形式,将本次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程序确定补贴对象的政策等信息及时向农牧民公布和宣传,让符合条件的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负责购机申请审核,协助县农牧和科技局进行补贴机具张榜公示、购机真实性核实等工作。
1、各乡(镇)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者户口簿复印件1份、申请表1份(必须加盖乡(镇)政府章)、汇总表1份(每页必须加盖乡(镇)政府章、负责人签字)、同时必须汇总成表电子版交到县农牧和科技局农机推广站。
2、每位购机农牧民上报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表、一卡通和复印件)。所有农牧民上报材料按汇总表顺序编号排好。
3、上报材料经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核实后,县农牧和科技局将补贴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4、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购机户提出补贴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建议购机户在购机时先向农牧和科技局咨询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以免出现购机后因补贴资金用完而不能享受补贴的情况发生,未经咨询直接购机而造成不能享受补贴的,后果自负。
5、对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的补贴程序,采取先到农牧和科技局申请,待批准后进行建设,建设完后待农牧和科技局验收,验收合格后兑付相应补贴资金的操作程序。
6、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购机户应先到县农牧和科技局农机安全监理站申领牌证后才能购机申请补贴。
(三)装有国Ⅱ发动机的农业机械不再享受农机补贴政策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四川省停止补贴装有国Ⅱ发动机的农机产品。
(四)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根据补贴重点确定补贴规模,确定补贴对象,并邀请县监察、公证部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村领导和农民代表等现场监督。确定的补贴对象要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各乡(镇)必须出具各村公示照片(照片内容要包含公示内容和村委会牌扁的XX村字样)佐证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牧局打印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五)享受购机补贴的农牧民凭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指标确认通知书上有限定日期)购机并签字确认。
(六)经销商必须给农牧民开据全额正式发票并加盖公章,发票上应注明出厂编号,发票号和发动机型号等作为补贴资金结算的主要依据。
(七)购机农牧民本人提货后凭发票、本人身份证和机具实物到县农牧和科技局农机推广站进行登记验收,县农牧和科技局农机推广站对实际购机和供货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八)待将补贴资金结算报告等结算信息从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后,经审核确认后办理补贴资金结算手续。将补贴资金打到购机户提供的指定“一卡通”账号上。
(九)购机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对本县补贴资金使用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州农业畜牧局和财政局。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并纳入政府考核目标。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政策宣传、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严禁借购机补贴之机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民政策,又是一项促进产业发展政策。各(镇)、各部门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鼓励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给予重点倾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每半年公布一次本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7个工作日之内将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牧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县农牧和科技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逐级上报。
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受理电话:0836-5921220;政策执行投诉举报电话:0836-5922313;补贴机具质量举报电话:0836-5921220.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牧民的宣传引导,让农牧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协调督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和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受理农牧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牧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上报到州农业局,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保护农牧民的权益。
附:
1.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2.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汇总表
3.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1:
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姓名 | 年 龄 | 性别 | ||||
地址 | 乡镇 村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机具名称: | ||||||
规格型号: | 补贴额度 | |||||
乡(镇)政府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
主要作物:
耕地面积: 亩
附件2:
得荣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台、亩、元 2017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乡镇名 | 村名 | 购机者姓名 | 身份证号 | 机种 | 机型 | 功率 | 台数 | 国补金额 | 省补金额 | 一卡通账号 | 一卡通户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一卡通账号的户名必须与购机者户名信息一致,即:一卡通户名是谁,购机者姓名就写谁。请各乡镇认真核对。如填报错误,后果自负。
附件3
四川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5个小类92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翻转犁 1.1.2 旋耕机
1.1.3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4 微耕机
1.1.5 田园管理机 1.1.6 开沟机(器)
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5水稻(水旱)直播机 2.1.6免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2.4.4中耕追肥机
2.4.5配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2植保机械
3.2.1机动喷雾喷粉机
3.2.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4风送式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4.2花生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青饲料收获机 4.6.2割草机
4.6.3搂草机 4.6.4捡拾压捆机
4.6.5压捆机 4.6.6抓草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4仓储机械
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打蜡机
6.3.3果蔬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2.3 灌溉用过滤器
7.3其他排灌机械
7.3.1抗旱机泵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饲料粉碎机
8.1.5饲料混合机 8.1.6饲料搅拌机
8.1.7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贮奶罐
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8.4.2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0.1.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1.其他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固液分离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