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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都江堰市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1日 | 阅读:242 | 编辑:都江堰市农机监理中心-陈华彬 | 作者: | 文章来源:成都市农业和林业局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责任内容

1.落实工作责任。都江堰市农林局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具体实施。

2.认真执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会同市财政局贯彻落实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意见。按照中央、省、成都市有关要求,牵头制定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使社会广泛知晓,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加强舆情监测,注重正面宣传和沟通协调,防范恶意炒作,确保不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舆情。

4.认真组织实施。受理购机申请,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量;对购机情况(购机者购买机具情况和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各种信息)进行逐台核查;对补贴资金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收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

5.加强日常监管。组织有关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及时办理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不出现因涉嫌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操作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或违法违纪案件。

6.按照实施进度完成工作。在确保操作规范、程序到位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结算补贴资金,全面完成当年补贴工作任务。

7.加强牌证管理。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求购机户先办理牌证手续,确保农业机械安全作业。

8.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照市农委有关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和总结材料,及时反馈项目实施的情况和问题。

9.用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稳定运行,实现与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统计数据高效顺畅传输。

10.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由农业(农机)、财政、纪检监察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购机补贴监督工作,确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

     二、责任实施

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