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举报处理工作,根据省农业厅、成都市农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1.受理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相关购机户、农业经营组织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2.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当面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信函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市纪委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