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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都江堰市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 阅读:212 | 编辑:都江堰市农机监理中心-陈华彬 | 作者:都江堰市农机监理中心-陈华彬  | 文章来源:都江堰市农业和林业农村

都江堰市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购机真实性,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中央和省级的纪律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深入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及时逐级上报督导检查情况。

购机核实采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核实为主、市级重点抽查的方式。

二、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核实制度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购机者信息和补贴机具核实率应达到100%,见人、见机、见发票,逐一核实,核实人员应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上签字确认。

三、市级核实制度

市农发局和市财政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申请结算前要完成机具复核,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

(一)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市农发局每年至少两次会同市财政局深入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主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市财政局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抽查,重点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和兑付、补贴对象、实际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充分发挥监管职责。

四、核实责任

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进行核实时,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本制度逐一认真核查,签字确认,出现问题谁签字谁负责。

五、本制度由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