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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巴中市恩阳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集体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 阅读:312 | 编辑:恩阳区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巴中市恩阳区农林局

巴中市恩阳区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集体决策制度

(试 行)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大决策,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有关要求,结合恩阳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范围

1、巴中市恩阳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研究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情况;

3、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的惩处;

4、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工作程序

1、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拟决策事项作专题讨论,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

2、由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会上介绍集体决策事项有关的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认真研究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集体决策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报领导小组负责人签批。

三、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承办集体决策的办公室和个人应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纪律,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告诉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制度由巴中市恩阳区农村发展局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