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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甘孜州财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 阅读:271 | 编辑:甘孜藏族自治州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各县(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会议精神,近日,州农牧农村局、州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到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道孚六县(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对2019、2020年度政策实施情况以及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的真实性、资金兑付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加快启动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六县(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总体执行良好,未发现套补骗补现象但存在个别资金兑付不及时的情况。现就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严明补贴程序,阳光规范操作

严格审核补贴对象资格、严格执行补贴标准,地方累加补贴资金严格执行“不超过中央补贴资金的1:1进行配套”的规定。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阳光规范操作。加快启动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动农机装备更新转型升级。

二、强化核验监管规范牌证管理

一是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

(试行)》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异常申请补贴情形(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的核验监管。二是全面落实牌证管理机具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领分开。对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年检工作,加强对享受购置补贴的牌证管理机具的查验。三是各县(市)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职能,

财政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的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严格“一卡通”结算县(市)农农村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开展自查自检,强化整改落实

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启动,请各县(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力度,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栏公开公示。并认真组织自查自检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查找问题,强化整改,2021年10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州农牧农村局农机化科。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甘孜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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