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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 阅读:227 | 编辑:向照群 | 作者: | 文章来源: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高农发〔2019〕37号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相关单位: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一,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补贴责任制制度和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制度

      2.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3.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

      4.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5. 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制度

      6.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7.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8.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 

          9.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省支农惠农政策,认真做好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带动效应。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制度:

    一、补贴原则

在申请补贴人数少于计划指标时,申请人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均可享受到补贴。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年未能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省农业农村厅根据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制定《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按年度进行。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制定权限,高坪区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测算办法由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部规定执行。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对技术含量不高、区域拥有量相对饱和的机具品目,应降低补贴标准。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我区执行全省统一定额补贴标准。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由最先发生的县级农业部门第一时间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封闭,并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产品,并已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资金的结算

(一)结算: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部门应及时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等相关资料,及时将相关资料送区财政部门。

(二)兑付: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一定时间内,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一卡通”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应直接拨付该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

(三)补贴资金在承诺时限兑付。

四、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一要加强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二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管理。如发现有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及倒买倒卖者,一经查实,追回补贴款项。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工作的必要性。农机投诉是农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协调企业与用户的关系,促进生产和经销企业提高机械制造和售后服务水平,推动我区农机化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投诉的范围。是指农机购置补贴用户因机具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印发的争议的,均可向农业机械管理和质量投诉机构投诉,同时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其他机构投诉。农机管理部门和质量投诉机构受理和调节实行无偿服务。

    三、投诉的受理机构。区农机管理股为我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机构。区农机管理股应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质量投诉处理联系方式。

    四、投诉机构的主要职责。对受理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件或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投诉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必要时组织现场调查。定期分析、汇总和上报投诉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协助解决其他投诉机构受理案件的调查。参与市以上农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向农民提供农机产品的质量信息咨询服务。对下级农机购置补贴投诉机构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投诉的受理。投诉者应是具备民事行业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的补贴机具购买和使用人。投诉者应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内容包括:投诉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被投诉方的名称或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所购机具的名称、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维修情况、销售商、维修商,质量问题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故障状况及与企业协商情况;补贴机具相关手续、发票、“三包”凭证、合格证等复印件;有明确的投诉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没有明确的质量诉求和被投诉方的;在国家规定和生产企业承诺的“三包”服务之一外发生质量纠纷的(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除外);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地方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已经受理或处理的;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投诉的处理。投诉的受理采取分级受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农业机械投诉机构或人员接到投诉后,一般情况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农忙时应在2个日内进行处理,实名投诉的,办理结果要及时向投诉人反馈。需要进行现场调查的,应争得双方同意后进行。

    七、信息报送。农机投诉受理机构,应当按季将投诉情况汇总上报市农牧业管理部门。10个用户以上的群体投诉或有人身伤亡的重大质量事件,应及时报告本级农业机械行政管理部门。

    八、工作纪律。农机投诉机构和受理人员,应对投诉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诉材料要详细记载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和外借。

农机投诉机构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进行处分: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处理投诉的;利用投诉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擅自泄露投诉者个人信息的;对重大质量案件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附件3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

  

 一、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覆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并公布补贴产品范围。

    三、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公示申请者姓名、购补机具、型号、台数等;按规定报送补贴实施情况和工作总结。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牧业局要以公告形式公布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四、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汇总购机情况,核对一致后出具结算清单,向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确保每季度至少结算一次。

    五、做好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系统维护及对供货单位的信息反馈。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六、对供货单位、购机者的监管。组织有关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3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综合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入户核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保证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并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认真办理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系统内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要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上报查处结果。严厉打击不法农机厂商或农民套取、倒卖和擅自转让财政补贴机具的行为。确保不出现因涉嫌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操作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或较大范围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不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舆情。加强对供货单位检查,特别要检查其销售台帐,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

    七、严明补贴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有关规定,管住管好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好辖区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按照“四个严禁收费”的要求,确保做到“不向农民收费,不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不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不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构参与监督补贴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

八、严格进行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工作责任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的,将视情况采取行政告诫、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4

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政策工作开展,我局牵头对全区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出台实行集体决策,以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农牧业局要求,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1、高坪区农机购置补贴指导意见或方案;

    2、高坪区农机购置补资金申报计划;

    3、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纳入政府或农牧业局系统目标考核的事项;

5、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廉政建设的事项;

6、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的惩处事项;

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工作程序

1、局农机管理股负责组织并召集纪检监察部门、相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对拟决策事项作专题讨论,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

2、具体经办人员在会上详细介绍集体决策事项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发扬民主,认真研究讨论,积极献计献策,经充分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决策意见,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

    3、局纪检部门加强监管,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局纪检部门牵头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5

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便于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档案室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

    1、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专门存放,建立档案资料目录,方便查找和调阅。

    2、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长期保管工作,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完整。

    3、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于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的调阅和查看,不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查看、调阅、复印。

三、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

   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是指在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中形成的,能准确、完整、系统的反映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的文件、资料、报表、照片、录相、电子档案等材料。

    五、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分为A、B、C三档。A档为文件类,B档为资料类,C档为补充类。

  A档包括:

  (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办法、制度、规范等政策文件;

  (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督查方案;

  (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预算及工作经费文件;

  (四)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总结;

  (五)生产企业推荐的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备案资料;

  B档包括:

  (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三)企业结算补贴款的企业供货表;

  (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中状态为已结算的年度补贴汇总表;

  (五)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中状态为已结算的年度补贴明细表;

  (六)农机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

  C档包括:

  (一)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补贴机具展示、技术培训等相关资料;

  (二)召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会议的相关资料;

  (三)接受群众对补贴投诉的相关记录及处理结果;

  (四)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调研材料;

  (五)新购买机具作业时的录像片、照片资料。

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是有关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不得弄虚作假,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当年档案的整理、装订工作应当于次年三月底前完成。

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属于定期保管档案,按保管期限分别分为3年、5年、10年3类。保管期限从次年1月开始算起。

  A档保管期为10年,B档保管期为5年,C档保管期为3年。

八、单位因业务移交或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相关的档案移交手续。

九、本规定的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十、农业机械补贴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提出意见,经单位审查批准后,建立销毁清册进行销毁。

 

 

 

 

 

 

 

 

 

 

 

 

附件6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一、原则与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建设服务型单位、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长效机制和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公开的内容

    1、高坪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补贴机具一览表。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

    4、申请补贴情况,公示补贴对象除隐私部分的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村、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补贴额等)。

    5、区级农机管理站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

    6、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汇总、结算情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农机化发展、促进农机化事业中的导向作用和农机在整个农业行业的促进带动作用等。

    三、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发到网站的补贴信息5年内可随时查阅到。在重要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关键时期,利用宣传车宣传栏扩大社会知晓度,充分发挥手机短信、手机报刊、广播电视、现场会等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

  四、信息公开管理

   区农牧局对以上公开的信息负责,除严格执行本制度外,还要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要求办理,将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凡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耽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 附则

本制度由高坪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7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履职有标准、教育有载体、预警有措施、监督有责任、问责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六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以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突出重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及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学习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和方法等,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能力。

(二)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要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全过程,对该项工作涉及到的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通过自己找、领导提、大家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全员参与,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做到查找风险不漏项、参与排查不漏人。要把握廉政风险分析的方法,要以农机购置补贴权力运行流程或业务流程为主线,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行使依据,必要的要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区分轻重,实施分类防控管理。

(三)着力实现权力制约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规范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监管、经销监管等行为。要保证农民选择权、决定权,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要通过科学设定权力,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程序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重点防范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收受贿赂、违规收费、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直接插手补贴机具经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解决有些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权力寻租、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围绕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规范。要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要充分发挥查办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纪案件的作用,利用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逆向分析廉政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要不断丰富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制度载体,绘制本单位参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涉及的主要风险工作流程图,编印本单位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动制度上墙、手册到手。

(五)构建防控长效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抓紧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同步跟进教育、培训、督查、评估、考核、整改等各项配套措施。要把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所属农机事业单位推进农机购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坚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精心部署

要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明确承办部门和机构,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要加强对所属农机事业单位及下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信息的收集和上传下达,注意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二)狠抓落实

农牧业局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单位和责任主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把手”要亲自动员、部署。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认真组织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制度等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注重创新

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需要,注重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创新,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防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要大胆探索,准确研判工作形势,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紧密结合农机化工作实际、充分体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有效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四)务求实效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关键是要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发生机率,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注意提高防控机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能用、管用上下功夫。要注意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能够保障制度有效执行的科学工作机制。

 

 

 

 

 

 

 

 

 

 

 

附件8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高坪区认真结合实际,着力推进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落实,有力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

  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实行购机全程公开制,公开的信息包括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申请流程图、补贴额一览表、国家支持推广目录、补贴工作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补贴产品经销商和经销点、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实施情况等,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

  二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成立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确定、经销商销售有无乱价情况、三包情况登记、使用补贴资金情况、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政策等。

  三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重点查处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以劣质农机产品假冒补贴产品等行为。

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查清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上的缺失和漏洞,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

 

 

 

附件9

高坪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建立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本流程所称核验,是指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办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区级农机部门对其提供的补贴机具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查验。

    第三条 在本区范围内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按照本流程实施核验。

    第四条 核验由购机者自愿申请,并提供:所购机具、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或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载有购机者银行账户信息的材料,以及区级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购机者应积极主动配合农机部门做好核验工作,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农机部门上门对大型机具购机者进行核验。

    第六条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区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其中:农机部门负责核验、核验材料归档和保存;财政部门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单台补贴额度较高的机具,连续多年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以及享受补贴数量多、金额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重点审核抽查。

    第八条 建立核验工作责任制度,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

    第九条 核验一般包含“材料审核、产品核实、人机合影”等流程环节。

    (一)材料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或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载有购机者银行账户信息的材料,以及区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购机发票上需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所购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实际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等信息。

    (二)产品核实。主要核实内容包括补贴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铭牌等。补贴产品应是组装完毕、安装到位,可以投入使用的完整产品。铭牌指的是在农机产品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标牌。铭牌所登载信息应清晰完整,不得涂改,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生产企业上传的铭牌一致。

    (三)人机合影。指的是购机者与申请补贴产品的合影,由农机部门核验人员负责拍摄,保存电子档案备查。

    第十条 已在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核验时可直接采用农机监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不再重复安排核验。

    第十一条 各级农机部门应当定期对核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核验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核验工作涉及内容多、覆盖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在具体工作中,必要时当地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可组织成立由农业、财政、工商、税务、公安、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实行联合核验,共同把关。核验人员对申请补贴机具存在疑问的,可要求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作出书面说明,或发函至该产品原鉴定机构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请相关农机鉴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 核验中发现产销企业未主动报告产品补贴比例过高等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虚开发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向上级农机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各市、县(市、区)农机部门可参照本流程,结合本地实际,在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地核验流程。省农垦系统核验工作可参照本流程执行,也可参照本流程制定具体的核验流程。

    第十五条 本流程由高坪区农牧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