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利农惠农政策,规范操作补贴规程,根据省市要求,贡井区细化了补贴机具核验流程。
第一是对购机申请资料进行核验。购机者购机后,凭身份证、全额机打发票、购机者社保卡等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原件,到所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接受农机岗位工作人员的审验,农机岗位工作人员需审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购机者是否为本人。
第二是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核查。申请资料核验合格后,区农机购置补贴录入人员核对补贴机具铭牌(经销商上传的)上的标识及合格证上标注的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是否与购机发票上的信息一致。所有资料如果相符,方可办理补贴录入。如不一致,核机人员应向购机者说明情况并退回所有资料。
第三是办理牌证。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者须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申领牌证。办牌办证所需资料:1.机具原始发票1份(拖拉机需2份);2.车辆出厂合格证、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拓印;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注册登记申请表。
第四是对补贴机具进行实地核查。区农业农村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补贴机具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机具铭牌上标注的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是否与购机发票上的信息一致。要求“见机、见人、见发票”。核对一致后,填写《贡井区补贴机具实地核查表》,购机者在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核机人员在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