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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广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 阅读:379 | 编辑: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科 | 作者: | 文章来源:广安市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29号)要求,按照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通知》(川农函〔2013393号)精神,特制定广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一)省财政分批次下达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等;

(三)各区(市、县)补贴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及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进度和购机者姓名住址、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信息档案(不含隐私内容);

(四)各区(市、县)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电子邮箱等;

(五)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各区(市、县)农业局管理的网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凡是必须公开的内容都必须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乡镇村社,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农村广播、公告栏、流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布各区(市、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公布到乡镇、村。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区)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补贴受益人信息不得泄露个人隐私资料。

四、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各区(市、县)农业局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它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构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明确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把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做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业人员管理,有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