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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广汉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核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 | 阅读:167 | 编辑:李莉 | 作者: | 文章来源: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广汉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核查)

制    度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监管,确保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的高效、安全、规范落实,确保购机核实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广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汉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核验目的

防范风险、资金安全、政策效益,核验是日常工作。

二、 核验方式

资料核验(提交申请时,所有申请资金),机具核验(提交申请后,重点机具和重点对象),信息核验(购机后,运行轨迹、作业面积)。

三、 核验(核查)内容

人:购机者身份的真实性(本人、本地/外地);机:购机真实性,机具信息(企业、型号、铭牌、配置、参数);票:购机者、机具、金额、代码、号码;钱:多少、付款方式。

四、核验(核查)报告

四见:见时、见人、见机、见票。

五、具体核验(核查)方式

(一)资料核验

购机者购机后,不论线上和线下申请补贴时均要提交所购机具发票、购机者身份证及“一卡通”原件等相关资料。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资料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核验申请补贴资料通过后,录入购机者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操作人员及购机者签字(盖章)确认。

(二)机具核实

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有补贴机具实行镇(街道)现场核实的制度。各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在收到市农业农村局的名册和核查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两名以上核实人员到购机者家中或作业现场核实补贴机具。要见到机具和购机者本人,核对购机发票和机具出厂编号,对照合格证、身份证与申请登记的机具信息和购机者本人是否相符。核对一致后,如实填写《广汉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购机者、核实人员在核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同时,要拍摄人机合影照片和机具铭牌照片。所有补贴机具现场核实率必须达到100%,核实结束后存档备查。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核实不通过,坚决不予登记和拍照。

(三)随机抽查复核

为确保达到核实要求,在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核实的基础上,由市农业农村局对补贴机具进行随机抽样入户核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补贴机具的30%。

(四)上级部门督察核查

补贴工作结束后,应主动配合并接受上级督查组所采取的电话抽查、现场核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补贴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的监督检查核实。督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对实施中购机农户和经销企业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经办人员要进行警告、约谈,直至调离岗位,问题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操作、售后服务质量差、购机农户投诉较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要做出严肃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对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上报德阳市农业农村局查处。

 

 

广汉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