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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 阅读:351 | 编辑:广元市管理王晓刚 | 作者: | 文章来源:广元市农业局


广元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农业厅的有关要求,广元市农业与农业(农机)局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分工,明确职责和任务。

(二)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中央和市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做好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核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补贴实施情况的分析总结、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当地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加强舆情监测,注重正面宣传和沟通协调,防范恶意炒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加强补贴实施情况对乡镇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虚高价格、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行为,并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及时办结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加强自纠自查,确保不出现因涉嫌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操作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或较大范围的违法违纪案件。

(五)强化绩效考核。严格按照部、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自评工作,并对乡镇级进行延伸绩效考核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等机构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及时开展全年政策执行情况的总结,每年12月31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厅。

(六)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并落到实处。

、落实奖惩制度

广元市农业局加强对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专项考核,对落实本责任书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得力的,将视情况采取行政告诫、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

、时效期

(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二)本责任书需双方负责签字予以确认。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双方签订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书为止。

 

 

 

广元市农业局(章)               )农业(农机)局(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