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 洪 雅 县 财 政 局
关于做好2016-2017年洪雅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农业部文件精神,四川省对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制定印发了《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256号)、《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四川省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眉山市农业局印发了《眉山市农业局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眉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就进一步做好洪雅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实施政策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提出的“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以及《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眉山市农业局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眉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保证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2016年洪雅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部分调整,未涉及调整的仍然按照《眉山市农业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眉市农计〔2015〕50号)执行。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为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四川省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4小类80个品目(详见附件1)。县农业和畜牧局通过洪雅农业信息网对外公告。重点补贴我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水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 2015年制定的原《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自2016年5月13日起停止执行。
除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需要申报审核确定的项目外,其它补贴机具品目按规定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洪雅县补贴标准按照《四川省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四川省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已在四川省农业厅网站、洪雅政府信息网发布通告,《四川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停止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芦山地震灾区(洪雅县为芦山地震灾区县)在规划重建期内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的政策规定,地震灾区特殊补贴标准执行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20日。
(三)补贴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户应先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操作程序如下:
1、购机:购机者根椐需要可在任何一家农机经销处(或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自主选购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经销商出具购机发票,并做好人机合影。
2、申请:购机后办理,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固定式机具无法移动等原因,购机者可预约县农牧局上门核对)和以下材料到县农牧局办理购机补贴资金兑付申请,县农牧局依次完成核实购机者资格及机具、登记建档、信息录入等“一站式”服务工作。(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农村信用社惠农“一卡通”、社保卡及存折原件及复印件,(4)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农机监理站的入籍证明,(5)人机合影照片。申请补贴资金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当场向购机者作出说明并告知应补齐的相关资料,补齐后及时办理申请补贴。
3、确定:县农牧局现场核实购机者所带资料,见人(购机者本人)、见机(携带的所购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录入购机者及机具信息,并打印申请表。
4、公示:购机资料、机具及合规性审查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县农牧局将及时录入。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受理。
5、结算:县农牧局从签发《购机补贴受理单》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整理好资金结算表送县财政局。
6、兑付: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资料30个自然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每年1月底前须全部兑付上年12月30日前已录入的机具补贴资金。
为防止超买超卖,兼顾公平,对于购买机具超过5台套或补贴金额超过20000元的补贴对象,应由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录入。
(四)装用国Ⅱ发动机的农业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时间。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6年第5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停止补贴装有国Ⅱ发动机的农机产品。
(五)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要求,洪雅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四川省2016版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取消经销企业用户,购机者购机后应及时携带规定材料直接到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办理所有补贴手续。
二、明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责任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过程的监管,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产品。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产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书面报告。农机生产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由农业部、省内各级农业、财政部门暂停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或生产企业,或由农业部及其他省暂停或处理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或生产企业,将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农机购置补贴。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制度建设。县农业和畜牧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县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县农业和畜牧局、县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部、省文件规定,坚持依法依规行政,规范过程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管和绩效考核,持续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实施。县农业和畜牧局纪检应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督。
(二)规范资金使用,强化实施监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县农业和畜牧局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的规范操作,县财政局要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农业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提高补贴资金效益,财政部门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要求,涉及资金的决定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共同做出。县农业和畜牧局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管,对价格虚高、虚假宣传、申购异常、降低配置、投诉集中、骗补套补等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 县农业和畜牧局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网上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化,确保专栏内容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各乡镇要及时将四川省农机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额调整、补贴政策实时变动、补贴办理截止时间安排等事项宣传村、农户,认真做好政策调整的通告和解释工作。
附件:洪雅县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 洪雅县财政局
2016.5.30
附件
洪雅县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4个小类80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翻转犁
1.1.2 旋耕机
1.1.3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4 微耕机
1.1.5 田园管理机
1.1.6 开沟机(器)
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5水稻(水旱)直播机
2.1.6免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配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植保机械
3.1.1机动喷雾喷粉机
3.1.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1.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1.4风送式喷雾机
3.2修剪机械
3.2.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4.2花生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青饲料收获机
4.6.2割草机
4.6.3搂草机
4.6.4捡拾压捆机
4.6.5压捆机
4.6.6抓草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4仓储机械
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3其他排灌机械
7.3.1抗旱机泵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饲料粉碎机
8.1.5饲料混合机
8.1.6饲料搅拌机
8.1.7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贮奶罐
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0.1.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1.其他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固液分离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