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提高行政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以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健康运行,筑牢项目执行干部队伍思想防线。
二、工作内容。利用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创新反腐倡廉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全面查找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内外部环境影响等原因,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和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以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审核、补贴机具监管、补贴资金管理和结算、投诉情况处理等环节为防控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编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风险排查。对照签订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责任书》中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
(三)完善防控措施。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在确定的廉政风险中,属于工作职责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科学确定职责分工;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要在相关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属于权力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裁量标准,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工作流程界定不清晰的,要重新绘制流程图,规范行政程序;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积极采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加以监控和防范。要在风险排查和完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项目实施责任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四)考核评估。要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专项工作报告。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要统筹推进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项机制”的相关工作,相互促进; 要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发挥整体效能,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把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群众信访处理制度,以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为突破口,严肃处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增强干部队伍防腐拒变意识和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