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1]33号),现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与要求。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标准化办公的重要举措施,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长效机制和实施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党的惠农政策扎实落实好。
二、公开的内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将农机购置补贴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按照信息公开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开的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国家和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申请补贴报名情况;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村、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补贴额等);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制度和办法;按上级要求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及时在县级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应在网站开辟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
要不断丰富补贴政策公开形式。在重要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关键时期,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的媒体策划专版(专刊)等。可充分发挥手机短信、手机报刊、广播电视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
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方,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台、政务大厅、宣传挂图、村委会大喇叭广播、乡村公告栏、简易明白纸等进行公开。要不断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四、信息公开管理。信息公开实谁公开谁负责的办法,县级各部门分别对各自的信息公开负责,除严格执行本制度外,还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及省农业厅、财政厅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办理。要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对好的要及时予以表扬,对做的不好的要予以批评,凡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耽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