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操作程序
洪雅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执行,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流程如下:
1.了解政策:购机者购机前应认真了解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看想要买的机具是否在我省补贴范围内。
2、自主购机。购机者可以在实体店、网店、厂家直接购买机具,但一定要告诉卖家自己要享受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需要合法票据和上传机具信息到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3、申请补贴。购机者完成购机后,本人及时在四川农机补贴APP或持以下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资金:(1)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2)购机发票;(3)社会保障卡原件(农业经营组织提供对公账号);(4)所购机具铭牌照片(电子档,无需打印)。牌证管理机具需按照规定先进行登记注册才能申请补贴。
4、受理补贴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
5、审验公示信息。对符合条件受理的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补贴资金结算。县农业农村局在公示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县财政局于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