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红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08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红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红原县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7日 | 阅读:96 | 编辑:罗莲萍 | 作者: | 文章来源:1

红原2023年农机购机补贴

办理程序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补贴对象为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户”),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购机后向有关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公示,兑付补贴资金。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采取先申请、后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再申请补贴的程序。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户应先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1.购机。购机户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经销商,但只有购买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机具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同时,经销商向购机户全价开具正规税务购机发票(在发票上应注明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提供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如经销商提供的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等与实际销售的不一致,购机户则无法进行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2.申请。购机户凭身份证、购机发票到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提出购机补贴申请。

3.受理。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农机监理站受理购机户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在系统中操作。

4.核实。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联合财政局对已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购机户进行购机核实,主要核实所购机具的真实性、分档名称对应的补贴额、所购机具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是否与“系统”录入的一致。入户核查面达到100%,在此基础上,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财政局等部门随机抽查。

5.结算。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将核实后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结算,并在系统中打印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经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财政局签字盖章。

6.兑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机具核验、复核登记;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根据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将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