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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 | 阅读:261 | 编辑:华蓥市管理 | 作者:华蓥市农业局 | 文章来源:华蓥市农业局

华农函15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加快落实中、省、市强农惠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华蓥市农业局华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华蓥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华农发〔201884)文件精神,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加快资金付进度,提高农户主动购机积极性,让土地不撂荒,让粮食不减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请各乡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公告

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公示相关政策、发放政策明白纸、上门宣传等方式,《华蓥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所涉补贴政策,包括补贴对象、申请补贴程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和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等信息在镇两级广泛公告。详细宣传要求见《华蓥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方案》华农发201919)。

二、积极受理购机申请

购机者持身份证(经营组织持营业执照)、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卡、购机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窗口要认真审核购机者所提交的信息资料,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中准确录入机具信息和购机者信息、上传机具铭牌照片,在系统中打印资金申请表2份(报市农业局1份,自留1份存档),由购机者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对于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包括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需告知购机者先到市农机监理站办领牌证照,然后再将牌证照、身份证、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卡、购机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窗口,方可办理购补申请。

三、严格审核购机情况

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窗口受理补贴申请后,每月1—3日内在购补系统内导出该批次的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信息表,在表中增加录入购机者联系电话和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卡账号,生成农机购置补贴核查表。

乡镇(街道)每个月10日前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农机购置补贴花名册对外进行公示7天(公示时将购机者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删除),并保存公示影像资料和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农业、财政及相关村组干部每月10日前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100%现场核实,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购机者在购机补贴核查表相应位置签字。对补贴金额在500元以上的,要进行人机合影,将图片电子档存档备查,并将核实结果记录于农机购置补贴核查表,如查实后存在异常,应立即报告华蓥市农业局,暂停或取消其补贴资格。

各乡镇(街道)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0日前将核查表(农户签字,乡镇(街道)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盖公章)、资金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农户身份证(经营组织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邮政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清晰可见)及人机合影的纸质照片(补贴金额达到500元及以上的)报送至华蓥市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建立台账,华蓥市农业局汇总数据。

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及时做好资料录入、机具全覆盖核查、汇总上报等工作,加快资金兑付进度,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农民群众。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8428392563

邮箱:1505584440@QQ.COM

 

 

华蓥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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