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 三个严禁:
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
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四个禁止:
禁止向农民收费
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
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
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八个不得:
不得指定经销商
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
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
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
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