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流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可以在本地、也可以在外地、还可以直接从生产企业购机,可以在实体店购机、也可以在网上购机,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非现金支付,只要是进入补贴目录的、没有出现违规问题被封闭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都可以申请补贴。购机者可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机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所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理。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购机后及时携带购机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专合社等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对要求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购机后,要先行办理牌证照,才能申请补贴。特别强调只能是购机者购机,不允许经销商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申请补贴。
(三)机具核实。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自受理日起5日内负责对受理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进行全部核查核实;机具核实要求见人(本村的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要核实机具品牌、生产企业、机具型号、购机数量、分档名称、经销商名称、销售总价、补贴金额、整机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发票号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致。核实一致后,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上签字盖章。对补贴对象申请购买机具数量较多、补贴金额较大的,要进行重点审查。实行“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全覆盖核查,完善检查手续,建立机具核查台帐,防止出现违规套购和转卖补贴机具从中牟利的行为。
(四)公示。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归纳整理受理的全部补贴机具信息,定期在政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要公示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经销企业名称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经对外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政策的,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结算兑付。原则上,当年度购机补贴相关工作启动后,各乡镇(街道)每45日内将购机者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购机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县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
(六)注意事项:按照成都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办〔2019〕13 号)要求,2019年7月1日后农机购置补助资金个人申报部分须使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进行报补申请。
简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28—27358923,简阳市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28—2722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