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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简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 阅读:608 | 编辑:简阳市农机推广站 | 作者: | 文章来源: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简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监管,根据成都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鼓励通过手机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其中个人申报提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组织申报提供开户银行卡账号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购机者需在购机税控发票上签字承诺其购机金额与其实际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购机款是否一致,购机户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是按政策实施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

1.机具核验时限。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补贴机具实行全覆盖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对申请补贴机具单台补贴金额2000元以下机具按5%抽查,单台补贴金额2000元以上机具按100%核查。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按照程序开展机具核验、复核登记;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资金。

2.机具核验内容。一是重点机具核验。拖拉机、插秧机、收获机、烘干机等重点机械核实其生产企业名称、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缸体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等信息。核验购机税控发票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信息是否一致;核验所购实物机具铭牌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通过核验确认是否真实购机,确认所购机具机身信息和购机发票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补贴额度在2000元以上(含)的大中型机具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补贴情形,重点核验机具要100%进行核验。补贴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的其它非重点机具核验比例不低于5%。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复核登记。对申报资料、机具信息等内容进行复核。

    (五)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六)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一)坚持“高线”。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制定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资格审查和机具检查,不触碰政策“高压线”,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二)守住“底线”。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理解和把握,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控制力,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防止倒卖、套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

(三)规范管理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对购机补贴申请的审批、购机情况的核查、举报投诉的受理、违纪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按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对不相容职务实行岗位分离,确保权力分割、相互制约。

(四)强化联合查处。联合市财政部门对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报请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理。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的,按规定程序开展补贴资金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