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简阳市财政局 简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层供销社:
为加快推进我市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川农函〔2025〕113号)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镇(街道)及时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川农函〔2025〕113号)最新补贴要求,向所在辖区内的农机专合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机大户宣传,提高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应知尽知,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和调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明确了补贴资金来源渠道。
二、严格落实政策
在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0号)规定的15个农机种类基础上,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色选机、磨粉机等4种农机新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重新测算调整了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在继续实施2024年关于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相关政策的同时,对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水稻抛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作了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的规定。
此次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川农函〔2025〕113号)
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
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