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农林局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18〕68号)要求,省农业厅督查组于9月6日对我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了我市在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未明确兑付时限问题,针对省农业厅督导检查出来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决策并全面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简阳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结算兑付时限是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前,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将购机者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购机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存折复印件报送市农林局审核通过后,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报送市财政局审核、结算,市财政局应在收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经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购机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一卡通”账户。9月6日,经省农业厅督查发现该方案中未明确兑付具体时限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省农业厅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原则上,当年度购机补贴相关工作启动后,各乡镇(街道)每45日内将购机者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购机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存折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林局审核;市农林局在20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25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的购机者的资金兑付工作,确保每批次兑付补贴资金时限不超过90天。
将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底前在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信息公开栏中挂网公示,并在简阳市农机购置补贴群中告知相关实施乡镇。
特此报告。
简阳市农林局
2018年9月19日
简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