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江阳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19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江阳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泸州市江阳区农林局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7日 | 阅读:363 | 编辑:农机站 | 作者: | 文章来源:泸州市江阳区农林局

泸州市江阳区农林局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健全完善便捷、廉洁、高效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处理工作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投诉处理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承办上级交办的投诉事项。

2、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局属农机站指派专人负责,对重要的投诉事项需报分管领导批阅。

3、备案和档案管理,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工作由农机装备与农机化发展管理股负责,对受理的投诉事项要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做好备案和档案归档管理。

三、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访、来信要立即做好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电、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及时送领导批阅,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办理。

3、办理。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要由具体经办人员签字。

4、报结。处理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投诉人做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投诉问题,形成办理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投诉处理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释说明和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和行业秘密,遵守行业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以及投诉人的个人信息。

4、不断改进投诉处理工作作风,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处理时限及时办理。

五、投诉处理首问负责制

凡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实行首问负责制。

六、投诉处理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局纪检负责对投诉处理工作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