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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金堂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9日 | 阅读:238 | 编辑:陈伦涛 | 作者: | 文章来源: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金堂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举措。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农业农村局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农业村业局应按规定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受理和核验工作。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一是重点机具核验方式: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方式: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可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验方式进行,抽核内容同重点机具。

重点机具是指:中央补贴额5000元以上的插秧机、喷杆喷雾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烘干机等机具(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核查比例不低于80%

非重点机具是指:中央补贴额5000元以下、风险可控的机具,核验比例不低于40%

重点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

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需两人以上)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机具核验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农业农村局会同各镇(街道)联合开展。

(四)信息公示。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复核登记。农业农村局在机具核验的基础上,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复核,并在集体审议补贴资金兑付时向局党组报告机具核验情况,通过后登记立册。

(六)补贴资金兑付。经公示无异议、局党组审议通过后,由农业农村局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  

(七)资料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一)配强核验人员队伍。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