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主购机、补贴公示、购机核实、申请复核和补贴兑付五道程序,也就是购机农民(组织)依次所走的五个步骤。
1、农民自主购机:购机者到符合条件的经销商(生产企业)处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经销商(生产企业)应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
2、补贴公示:购机者购机后到乡镇农业林业综合服务站申领填写《成都市金堂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公示表》,在购机者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将取消补贴资格。
3、购机核实:购机核实采取乡镇、村组核实为主,县级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购机者购机后须在15日内携带机具到乡镇农业林业综合服务站申领填写《金堂县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核查表》(以下简称购机核查表),然后到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由核实人在《购机核查表》上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到乡镇农业林业综合服务站进行购机核实时,须带上下列资料:(1)个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惠农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人机合影照片,购机公示照片。(2)法人组织。营业执照、购机发票、对公账户、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人机合影照片,购机公示照片。
4、申请复核:购机者本人持下列资料到县农林局农机推广服务站办理相关手续。(1)个人。持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惠农一卡通”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人机合影照、购机公示照片以及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的《购机核查表》。(2)法人组织。持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购机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对公账户、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人机合影照、以及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的《购机核查表》,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补贴兑付: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的、核查无误的补贴结算汇总表经县农林局农机推广站审批并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县农林局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关乡镇,由乡镇财政所将补贴资金兑付至购机者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