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为依法依规、清正廉洁、公平公正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全面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增强政策实施的规范、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主体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是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主体。
三、公开内容
区农业农村局将农机购置补贴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公开的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省、市下发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本级下发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制度和办法等。
(二)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按上级要求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开;补贴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年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镇(街道)村、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补贴额等)。
四、公开渠道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乡村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实效。
要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1-2023)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重点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相关制度等,让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要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不能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及落实情况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也便于购机者、产销企业适时查询。
各镇(街道)要将分批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分别在镇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中及时张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监督考核
要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对好的要及时予以表扬,对做的不好的要予以批评,凡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耽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