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2015-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2017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德阳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决定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检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先易后难、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项目机械做出综合评价。
四是区农业局对本辖区内乡镇(街道)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
二、内容与指标
主要考核制度建设、重点工作、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详见附表1)。
三、方法与程序
评估工作以自评为主,区农业局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考核,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形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报告”)。
(二)各乡镇(街道)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本乡镇(街道)绩效自评报告、考核评分表和相关资料,特别是典型的做法和经验等资料报送区农业局。
(三)区农业局负责认真审核各乡镇(街道)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逐一核实,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形成乡镇(街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四)区农业局购机办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结合各乡镇(街道)的绩效自评报告,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形成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并填写《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表》于2017年1月6日前上报市农业局。
四、结果与运用
(一)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全过程。
(二)区农业局对考核结果等次靠后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将进行通报,并责成其进行整改。
附表:1、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2、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表。
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制度建设 (12分) | 建立健全制度 | 12 | 建立投诉处理、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集体决策等制度的得12分,每缺一项制度扣3分。。 | |
2 | 重点工作(78分)
| 政策宣传 | 6 | 通过广播、公告等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程序、补贴对象等内容的得3分。未宣传或者错误宣传政策的扣3分。 | |
3 | 信息公开 | 12 | 在政务及村务公开栏设置固定专栏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的得7分;及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5分。内容缺项或者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项,扣完为止。 | ||
4 | 廉政风险防控 | 10 | 与村(社)签订工作责任书的得4分,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3分,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的得2分。 | ||
5 | 监督检查 | 10 | 认真开展补贴机具核查及跟踪调查工作,并有文字影像记录的得5分;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大范围监督检查的得5分,缺少1次扣2.5分。 | ||
6 | 投诉处理 | 6 | 及时有效上报群众投诉举报并协助调查组开展工作的得6分,未及时有效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7 | 宏观引导 | 4 | 科学提出适合本乡镇(街道)农机化发展补贴机具的得4分。 | ||
8 | 材料上报 | 10 | 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得10分,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每发生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9 | 实施工作量 | 10 | 全面完成当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的,得10分,否则相应扣分。对完成量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的,酌情加分。 | ||
10 | 核查进度 | 10 | 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及公示工作,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对工作积极、核查工作认真仔细的酌情加分。 | ||
11 | 实施效果 (10分)
| 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10 |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完成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的得1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
12 | 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 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 经区农业局在绩效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 ||
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经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 | ||||
合计 | 100 |
附表2
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表
( 年度)
被考核单位全称(盖章):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具体说明 |
1 | 制度建设 (12分) | 建立健全制度 | 12 | ||
3 | 重点工作(78分) | 政策宣传 | 6 | ||
4 | 信息公开 | 12 | |||
5 | 廉政风险防控 | 10 | |||
6 | 监督检查 | 10 | |||
7 | 投诉处理 | 6 | |||
8 | 宏观引导 | 4 | |||
10 | 材料上报 | 10 | |||
11 | 实施工作量 | 10 | |||
12 | 核查进度 | 10 | |||
13 | 实施效果 (10分) | 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10 | ||
15 | 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 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 |||
16 | 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