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企业:
请对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川农函〔2024〕576号)要求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通知下发之日(含)前购买的机具(以发票日期为准),可按原补贴标准执行,但须在2024年12月27日(含)前完成补贴申请录入。
二、省厅通知下发之日后购买的机具(以发票日期为准),按此次发布的新补贴标准执行,但须在2024年12月27日(不含)后录入补贴申请。
三、未在第一批公告范围内的品目或档次待补贴额确定后另行通知。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
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