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19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凉山州农牧局 关于印发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0日 | 阅读:293 | 编辑:凉山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 | 作者:凉山州农机推广站 | 文章来源:凉山州农牧局

凉山州农牧局

关于印发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农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按照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凉山州农牧局关于印发〈凉山州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凉农牧〔2018〕3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凉山实际,州农牧局研究制定了《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请各县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附件:1.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2.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3.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凉山州农牧局

2018年6月10日

 

 

 

 

 

 

 

 

 

 

 

 

 

 

 

附件1

                            

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提高行政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按照省农业厅统一部署和《凉山州农牧局关于印发〈凉山州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凉农牧〔2018〕3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思想教育,夯实“两个责任”,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推动我州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健康运行,筑牢项目执行干部队伍思想防线。

二、工作内容

利用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创新反腐倡廉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全面查找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内外部环境影响等原因,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和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以农机补贴额制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对象确定、补贴资金管理和结算等环节为防控重点,在州、县市两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编制。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收集整理基础资料, 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上一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二)风险排查。

对照层层签订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书》中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机率大小,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发生机率高的风险,如行贿受贿以及套(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等;二级风险是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或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如未按要求确定补贴对象、机具核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三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一般损害后果或发生机率较低的风险,如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对照岗位职责,从工作流程或权力运行过程入手,通过自我查找,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等方式,对应查找每个权力行使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做到全覆盖、不漏项。同时要突出重点,特别围绕一级风险点进行重点查找和分析。

(三)完善防控措施。

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在确定的廉政风险中,属于工作职责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科学确定职责分工;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要在相关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属于权力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裁量标准,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工作流程界定不清晰的,要重新绘制流程图,规范行政程序;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积极采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加以监控和防范。

四、建立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要统筹推进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项机制”的相关工作,相互促进;要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发挥整体效能,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对各县(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县(市)自查与省级、州级重点检查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把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群众信访处理制度,以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为突破口,严肃处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增强干部队伍防腐拒变意识和纪律意识。

五、工作纪律

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四个禁止”、“八个不得”要求。三个“严禁”即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落后,严禁借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四个禁止”,即禁止向农民收费、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禁止向补贴产品经营商收费、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搭车收费。严格执行八个“不得”,即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工件人员签订承诺书:

1.廉洁自律,坚持依法行政。不私舞弊,不以权谋私,不用权力进行交易。

2.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和蔼、服务热心,绝不故意刁难。对属于职务范围内的事项绝不推诿、扯皮,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对应当办理的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3.绝不违反规定向农民收费、向农机企业收费、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绝不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

4.不指定经销商,不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5.不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

6.不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

7.保证规范操作,保障农民自主选择机具。

8.保证按自己的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始终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勿忘初心,牢记使命”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机购置补贴具体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组织健全、措施有力、责任明确、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控,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保证政策落实、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附表:凉山州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附表

凉山州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风险环节

风险对象

(单位或人)

风险表现及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单位

负责人

政策落实

州农机主管部门及承办人

表现: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有关规定或未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造成国家补贴资金流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行贿受贿以及套(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等级:一级

1、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2、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程和制度。

3、重大事项的处理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

5、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6、对不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规定和违规违纪操作的地区和人员,在行业内给予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规违纪操作人企业,取消补贴资格。

农机主管部门承办人

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

政策落实

州农机主管部门及承办人

表现: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档案管理不完善等。

等级:三级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主动、及时公开信息,让广大农民了解并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程序、办理地点、经销商名单、购机手续、咨询服务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农机购置补贴资料,确保资料完整、信息准确。

农机主管部门承办人

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

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监管

县农机主管部门部门及承办人

表现:违反规定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结算不及时等。

等级:二级

1、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确定受益对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结算工作时限制和责任制,安排足够的人力,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加快资金结算进度。

农机主管部门承办人

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

表现:监管重点不明确;机具核查工作不到位。

等级:二级

1、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加强购置补贴机具真实性的核查,责任到人。

3、对购买机具数量多,申请补贴额度高的补贴对象要进行重点监控,事前严格审查、事后密切跟踪机具使用情况。

4、加大对农机产销企业的监督检查。

农机主管部门承办人

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

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监管

县农机主管部门部门及承办人

表现:对各类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和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调查不彻底;对问题地区或责任人未处理。

等级:二级

1、公布补贴咨询投诉电话,随时受理投诉举报;

2、指派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整理、登记,实行首问责任制,专本记录,及时调查处理。

3、对于经核查确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农机主管部门承办人

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

投诉举报监管

县农机主管部门及承办人

表现:对各类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和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调查不彻底;对问题地区或责任人未处理。

等级:二级

1、公布补贴咨询投诉电话,随时受理投诉举报;

2、指派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整理、登记,实行首问责任制,专本记录,及时调查处理。

3、对于经核查确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农机主管部门承办人

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


 

附件2

 

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凉山州农牧局关于印发〈凉山州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凉农牧〔2018〕35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指标全面、便于考核。考核指标覆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各项工作,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的通知》(农机产〔2017〕89号)要求及我州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见附表)设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3项,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进度和实施效果等内容,同时设置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三、考核对象和方法

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县市农业部门都应开展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分两部分,县(市)级考核采取县(市)级自评、州级对县(市)级打分,省级抽查;州级考核采取州级自评、省级综合考评。

四、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农机)和州农牧局对各县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农牧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推广站侯学良任副组长,成员由州农机推广站、办公室、农机装备科、局机关党委等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州农机推广站,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培训宣传。县(市)要加强学习培训,掌握绩效管理基本知识,正确理解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介绍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市)要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表:凉山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附表

2018-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县级)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制度建设                                                                                                                            10分)

建立健全制度

10

出台县级实施办法或通知的得2分,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集体研究等方面管理制度并在补贴专栏公布的得8分。

2

重点工作(64分)

政策宣传

3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介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得1分,对县级农牧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补贴政策、系统操作等培训的得2分。

3

信息公开

19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到位的得6分;按要求公开信息的得9分;按季度组织信息公开抽查并通报结果的得4分。

4

廉政风险防控

5

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3,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的得2分。

5

监督检查

11

年度内开展至少两次监督检查(含绩效考核),检查范围覆盖全县实施范围的得6分;对重点对象、重点机具组织核查的得5分。

6

投诉处理

8

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和违规问题的得8分。

7

工作经费保障

5

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的得5分。

8

档案管理

3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投诉处理等各类原始档案归档整齐、真实完整、查阅方便得3分。

9

材料上报

10

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材料的得10分。

10

执行实施                                                                                                               20分)

实施任务完成量

8

完成购置补贴任务量的得8分。

11

结算进度

12

完成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的得12分。

12

实施效果                                                                                                                        6分)

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6

完成州局下达各县(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考核目标的得6分。

13

附加分     5分)

主动作为

5

发现购补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按程序及时处理,每次加2分。

14

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州局在绩效考核中发现县(市)级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性扣10分。

15

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经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合计

105


 


附件3

  凉山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厅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凉山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州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各县(市)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重点内容

按照《凉山州农牧局关于印发〈凉山州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凉农牧〔2018〕35号要求,监督检查的重点为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案制定和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是否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数量、补贴方式、操作程序、补贴手续、工作时限、补贴机具退换货规定、工作责任等,以及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情况,是否对购机补贴申请审批、购机情况核查、举报投诉受理、违纪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建立相应的工作规程和制度。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参与单位及其人员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的情况,包括补贴机具种类、受益对象确定、操作程序、购机真实性核实、补贴资金兑付等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尊重购机者的自主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否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是否严格执行《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关键工作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有序,是否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是否改变“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是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情况。特别是对单个购机者申请购买数量较多、补贴金额较大的,要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手机短信、明白纸等媒介,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是否主动、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让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了解并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程序、资金规模、经销商名单、办理地点、相关手续等,以及政策宣传是否准确、到位,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畅通,公开形式是否有效,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咨询服务电话开通和使用情况等。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制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纪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五)举报投诉查处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设立和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的情况,特别是检查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情况。

(六)产销企业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重点检查产销企业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情况,包括补贴机具配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产销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经销商是否提供正式发票和加盖公章的经销企业供货表,供货是否及时,销售台账是否健全,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产销企业是否趁机乱涨价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采取日常核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开展日常核查。县(市)应将核查工作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采取现场核查和电话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补贴情况核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开展专项督查。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州农牧局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三)开展举报投诉调查。各地应负责查处本区域内举报投诉案件。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对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情况。对部、省、州三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查处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农牧局成立凉山州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局纪检组组长王开军任组长,成员由州计财科、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州农机推广站等有关人员组成。各县(市)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

(二)及时上报情况。各县(市)应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有关意见或建议等内容及时报给上级农机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