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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隆昌市2017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 阅读:276 | 编辑:隆昌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 | 作者: | 文章来源:隆昌市农林局

为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农业厅和内江市农业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内容

  按照内江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及《隆昌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监督检查的重点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包括:

  (一)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为符合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于与要求不符,在确定补贴对象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二)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经销商违反“七个不得”等行为;严查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查处向购机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非法手段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违反“三包”规定,引起群体性投诉,造成恶劣影响、拒不执行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出的警告、限期整改处理决定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行为。对违纪违规经销商,要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四)补贴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五)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加强各镇(街道)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二、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检查、政策效果评估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电话抽查(全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资料,针对购机真实性、补贴情况、机具质量、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等,随机抽取购机者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二)开展实地检查(6-12月)。从7月开始,市农林局将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专项检查,全年专项检查至少两次,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主要采取面上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制度建设、补贴资料档案管理、资金拨付况、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等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补贴额在2000元以上的机具进行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小机具,并对经销网点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内江市农业局。

  (三)开展举报投诉调查(全年)。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对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迅速调查核实,并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隆昌市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农林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室、财务室、农机管理股等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农机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组成由有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

四、结果运用 

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整改情况列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