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要求,市农林局对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就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为切实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川农业〔2015〕31号)文件精神,我市先后印发了《隆昌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意见》(隆农发〔2015〕100号),《隆昌县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意见》(隆农发〔2016〕11号),《隆昌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隆农林发〔2017〕152号)等文件。购机、申请、公示、核算、结算、对各个环节严格按程序和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保证补贴工作顺利推进。
二、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农户共1741户,补贴机具共1752台,兑付中央补贴资金合计144.7620万元。
(一)历年来资金上报需求及实际完成情况。
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上报需求300万元,省财政下达300万元。2016年购置补贴资金上报需求200万元,省财政下达0元。2017年农民购机数量增加,2017年购置补贴资金上报需求0万元。
(二)历年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分析资金结存原因。
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为300万元,实际使用62.35万元,年终结存237.65万元。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为237.65万元,实际使用38.8万元,年终结存198.85万元。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为198.85万元,2017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使用43.6120万元,剩余资金155.2380万元。
(三)历年来结存资金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收回情况。
2015年结存中央资金237.65万元,上级财政部门未回收。2016年结存中央资金198.85万元,上级财政部门未回收。
(四)历年来购补资金兑付情况。
2015年:上级分配给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万元,2014年结余资金上级财政全部回收,合计300万元。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书817份,受益农户815户,补贴机具820台,兑付补贴中央资金62.35万元。县级累加补贴兑付资金1.62万元。
2016年:上级分配给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0万元,使用2015年结余资金237.65万元。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书523份,受益农户519户,补贴机具524台,兑付补贴资金38.8万元。县级累加补贴兑付资金3.3455万元。
2017年:上级分配给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0万元,使用2016年结余资金198.85万元。第一批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书 408份,受益农户407户,补贴机具408台,兑付中央补贴资金43.6120万元。
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市财政按要求全部划入镇(街道)财政所,镇(街道)财政所按规定按时兑现到农户“一卡通”上,没有截留、挪用等行为,在历年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没有收到任何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我市地处丘陵地区,地块经营规模小,分散,不连片,导致我市大中型农业机械购买力不够。需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土地整改规模,加强机耕道建设。
(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主要机具如高速插秧机、烘干机、收割机等农民迫切需求升级换代大型农机,一次性投入资金较多,机具补贴额减少,影响购机积极性。建议加大对重点机具的补贴力度。
(三)农民对补贴政策的理解不够。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机补贴政策深入人心。
(四)几年来由于工作经费的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推广力度和示范带动,农户对新机具的认识不到位。需增加经费投入,促进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率。
(五)补贴管理系统开通晚(4月中旬),错过了春耕生产的大忙时节,影响了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希望上级部门尽早开通补贴管理系统。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力度,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人心;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让补贴资金尽快到购机者账户(卡)。
(二)加大收割机、耕整机、插秧机、植保机械的推广力度。
(三)着力抓好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检查,确保产品合格率达100%。
(四)继续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入户核查,按照30%抽查购机户的购机情况。
(五)进一步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完成。
隆昌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