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我县对进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的产品实行敞开补贴,执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镇)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 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2. 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当地镇(街道)农林站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合规的申请资料(第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一卡通),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镇(街道)农林站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录入软件系统,并对申请资料合规性的审核和录入系统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 补贴资金兑付。各镇(街道)农林站要对已申请的补贴按时结算;县农林局、财政局对待结算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的一卡通上。
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到先到县农林局执法大队二中队申领牌证照,然后再申请补贴。
泸县农机购置补贴咨询电话:8193243
泸县农林局执法大队二中队电话:819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