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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罗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程序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1日 | 阅读:283 | 编辑: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管理员 | 作者: | 文章来源:罗江区农业局

罗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程序

 

2018年起,我区继续推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政策,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自主购机后向区农业局提出补贴资金申报,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审核、录入、公示、核查、兑付补贴资金。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具体办理程序:

1、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拟购机者购机后,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应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购机发票上须准确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单价、数量、实际销售总价等信息。

2、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购机后应主动向区农业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申请时购机者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购机正式发票和惠农“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机正式发票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购机者为城市居民,还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持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购机发票、购机者银行卡或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向区农业局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对于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项目,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继续执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的情况下,可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购机户提出补贴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3、购机核实。区农业局对系统中录入了的购机信息进行核实。对单机补贴总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区农业局要逐台核实。对单机补贴总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具,由乡镇政府相关人员核实。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

4补贴信息公示。经资料、机具及合规性审查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户,录入了购机信息的机具自动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为7天,经对外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5、补贴资金兑付。区农业局对购机者提交的申请补贴资金资料进行核查,组织核验机具。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区财政局汇总提交结算申请资金后,由区财政局按照购机者提供的惠农“一卡通”或开户许可帐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和上年补贴系统关闭时,完成相应批次补贴机具资金申请的拨付)。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各镇将享受购机补贴农户名单、地址、机具型号、补贴金额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                                               

区农业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购机户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〇一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