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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纳溪纳农业局2017年购机补贴工作 总结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4日 | 阅读:271 | 编辑:纳溪区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纳溪区农业局

纳溪纳农业局2017年购机补贴

工作总结

 

一、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以及泸州市农业局、财政局《泸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农机局制定《泸州市纳溪区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并严格对照实施方案所规定开展工作。

2017年区农业局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便民原则,简化购机补贴资料和办理程序、购机补贴办理手续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只要农民手续齐全,即可一次性将补贴办理手续办理完毕。二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购机补贴手续由窗口服务人员经办,乡镇农技站站长签字审核,最后经分管副镇长签字审核后方可申请结算上报区农业局,区农业局会同区财政局再次审核后方可拨款结算。三是与经销商脱钩,购机补贴手续办理全程与经销商脱钩,经销商出具规范发票后,由农民持相关资料到所属乡镇办理补贴。四是补贴机具抽查管理办法,要求镇必须对申请报补机具真实性负责,区局不定期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相关机具,国补5000元以上的机具做到现场逐台核查。五是追加补贴。严格按政策要求办理追加补贴,今年暂未收到追加补贴申请。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投资96.902万元,其中,完成中央补贴资金69.418万元 ;市级财政投入累加补贴资金  13.742万元,区级财政投入累加补贴资金13.742万元,1194家农户直接受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使我区新增各类农业机械  1307台套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制度建设

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完善集体研究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使得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合理。

乡镇农业(农机)窗口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程序办理补贴,区农业局、区财政局规范资金兑付。合理创新资金兑付方式,由区财政局拨款到区信用联社,区信用联社按规定拨付到各乡镇信用分社,信用分社拨款到农民手中,简化程序,提高资金兑付效率,购机档案按要求整理、归类、建档、做到齐全规范。

(二)信息公开建设

区农业局因自身公众信息网站在维护,争取了在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补贴政策和政策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各镇(街道)农业服务工作站在政务公开栏和村级公告栏上公布购机补贴具体办理情况,同时,向前来咨询了解政策的农民发放购机补贴办理流程等宣传资料。

(三)工作经费落实和培训情况

目前正在与财政协商如何落实专项工作经费问题?组织了两次参加省厅组织的专题培训会,乡镇一级通过网络对政策进行解读和学习。

监管常态化建设情况。下乡现场核查机具真实情况,对国补5000元以上的机具做到逐台核实,整理完善补贴机具监管相关文件、检查资料、照片等。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妥当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做好记录。

经严格自查自纠,我局在购机补贴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现将自查自纠结果作如下汇报:

1、不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现象;

2、不存在工作人员冒领、私分农民购机补贴资金现象;

3、不存在工作人员勾结经销商和农民,弄虚作假骗补、套补现象;

4、不存在截留、挪用购机补贴专项资金现象;

5、不存在购机补贴资金所拨付不足额、不及时,管理不规范,滞留、延压补贴资金现象;

6、不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将购机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现象;

7、不存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违规办事现象;

8、不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补贴机具和零配件价格偏高。有的补贴机具和其零配件价格偏高,没有切实体现补贴机具的价格优势。比如当前急需广泛推广的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大中型机具,由于有资格的经销商数量少,大中型补贴机具一直是卖方市场,购机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价格基本上偏高。为了规范补贴机具区场价格,切实维护购机者合法权益,建议制定补贴机具最高销售价格目录表。

五、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管理,合理分布维修网点。为保障广大农户耕种收顺利进行,我局积极协调吉峰公司、互惠公司、要求两家公司在全区各镇设立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农机具维修难的问题。

                             泸州纳溪区农业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