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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 阅读:347 | 编辑:纳溪区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纳溪区农业局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工作站,局属相关股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紧急会议精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成立专项督查组。

本次专项督查共成立两个督查组:

第一组:

组  长:赵明德  区农业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虹  联系电话:(13629043966)

成  员:李虹、罗远华

督查乡镇:龙车、丰乐、新乐、棉花坡、渠坝、天仙

第二组:

组  长:陈显荣  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联络员:叶念泸  联系电话:(13982782896)

成  员:叶念泸、宋小蓉

督查乡镇:护国、上马、合面、打古、白节、大渡口

 

(二)督查时间。

9月25日至10月12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另行通知各相关镇。

二、督查方法

采取资料检查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是查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相关文件资料档案;二是随机抽取购机农户,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信息;三是检查部分农民合作社购买的补贴机具;四是检查农机经销企业。

三、督查内容和范围

(一)资料检查

1.组织保障。区级与乡镇签订的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

2.政策落实。是否明确购机者享受补贴产品数量和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补贴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指定经销商,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制度建设。是否按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廉政风险、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与决策、责任追究、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资金管理、操作流程、举报投诉处理、退换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4.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一是是否有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手机短信、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的原始资料。二是公告信息是否包含购机程序、补贴额一览表、咨询、投诉及举报电话、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进度、年度享受补贴的购置者信息表。

5.补贴档案。一是农机购置补贴用户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有序,有无缺页、购机者是否签字等。二是受益者是否有非补贴对象。

6.举报投诉处理。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及时有效处理,是否回复。

7.机具核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机具核查的资料(图片、文字),包括通知、核查表、核查报告等。

(二)现场核查

1.设施保障。乡镇农机补贴工作人员是否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补贴工作需要。

2.执行情况

(1)程序执行。补贴工作人员是否遵守补贴办理程序,农民是否亲自到补贴办理点申请办理。

(2)公开公示。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点是否张贴补贴政策或补贴申请程序、补贴资金受益情况;公开的内容是否与部省市区补贴政策相冲突;是否将农机购置补贴受益情况纳入镇、村、社事务公开的内容。

(3)实施进度与资金结算情况。通过询问农户,了解补贴资金是否按时兑付到位。区县农机补贴申请是否全部兑付,如果没有兑付是什么原因,结算了几批,结算比例是多少。

(4)经销商管理。经销商是否违规悬挂包含“指定”、“定点”、“农业局”等字样的牌子(或广告)。经销商是否详细记录销售台账,售后服务及零配件供应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购机,是否存在低开发票和虚开发票现象,是否以假冒伪劣产品冒充补贴产品。

3.购机真实性。重点核查同一户、同一购机者连续两年多次购机的信息,大中型机具购置农户,同时随机抽查部分一般购机信息,核查户数不少于5户。

实地核查购机者基本信息及所购补贴机具的生产企业、品目、型号、数量、出厂编号、动力编号等是否与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内容一致。购机人是否存在转卖补贴机具或退货不退补的行为。了解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知晓情况,了解补贴申请地点、机具质量和经销商售后服务情况,倾听购机者的诉求。

(三)督查范围

2014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督查组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督查,督查中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求,及时完成督查报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并提出整改进措施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附件:

1.泸州市农机购置补贴现场核查表(购机者)

    2.泸州市农机购置补贴现场核查表(经销网点)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