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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南江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0日 | 阅读:269 | 编辑: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南江县农业局

南江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补贴机具经销商:

为安全高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要求,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了《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购置补贴项目工作职责》,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2、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3、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诉处理制度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

5、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职责

 

 

                           南江县农业局

                         2016年4月15日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管理,按项目实施程序直接拨付给购机户。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每月结算一次,由农业股统一支付。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付一律通过“惠农一卡通”转账,不得现金结算。

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属组织和单位的一律使用对公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

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遵循规范程序:购机户申请、乡镇核实、农业局审核、财政局复核、拨款支付到卡。

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得挪用、拆借、截留。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检查监督执行。

二、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实施情况。

三、每年度开展两次以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盯住关键环节,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五、结合农机市场整顿,开展专项活动,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情况。

六、随机调查走访补贴产品受益农户,核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七、加强纪律约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农民利益,杜绝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诉处理制度

一、设立投诉电话,确定专人处理投诉内容,明确投诉处理责任。县农业局投诉电话:8205091,县财政局投诉电话:8269942。

二、建立投诉登记制度,农户、用户投诉据实分类登记。

三、实地调查走访,核实投诉事实。

四、集体讨论处理意见。

五、责成责任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回复投诉人,消除影响。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补贴政策宣传,更加公开、透明实施补贴政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实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信息公开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包括:补贴对象、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结算方式等。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等。

(四)及时公布补贴受益对象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购置机型及生产厂家、机具台数、享受补贴额等。

(五)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在其门户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补贴信息,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举办补贴机具作业现场会、新机具推广及新技术培训等形式,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专栏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结合实际,积极发挥便利渠道。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乡村,通过电视、乡镇政务大厅电子信息屏、农村广播、乡村公告栏、流动宣传车、宣传挂图等方式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进行公开。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单位工作职责

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领导、监督。

二、县农业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协助财政局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对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开展补贴实施情况总结等。

三、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参与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承诺期限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等。

四、乡镇:开展“一站式”农机购置补贴服务,核实购机者资格及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校对录入有关信息等工作。

五、经销商:负责购置补贴机具产品的组织供应,承担补贴产品机具发放、补贴政策宣传、操作常识培训、产品售后服务和维修、产品台账登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