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郫都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19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郫都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成都市郫都区2019-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 阅读:202 | 编辑:李慧 | 作者: | 文章来源:本地

 


                             

成都市郫都区2019-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019年,《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持续稳步实施,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2019-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8-2020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它机械等15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2019年增加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共15大类38小类108个品目

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及以生猪为重点的畜禽生产相关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测算办法按照农业部规定执行。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四川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制定新增品目的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并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我区严格按照省规定执行。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资金上限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市级累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照市、区农机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执行,只针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累加补贴。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补贴资金上限

除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外(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需要先申请、后建设),同一个人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农机具的数量不超过22,同一个人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2万元。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农机具的数量不超过1010,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同一生产企业单天销售补贴农机具数量不超过2020,同一生产企业单天销售机具补贴资金不超过40万元。系统公示期天数为30天。自录入系统生成资金申请表之日起兑付期天数为110天。

若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求超过限额,须书面申请,报区农林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可享受补贴政策。

(三)产销企业和补贴对象的规定

    农机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行为承担责任;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造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应及时向区农林局书面报告并停止销售。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购机者自主提出补贴申领事项,按我区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省内各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对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采取封闭暂停或取消相关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等措施之前,购机者已购置并已申报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四、补贴方式及执行程序

(一)、补贴方式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

本着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其他原因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

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对个人购机者,补贴资金兑付到“社会保障卡”上;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资金原则上兑付到到其基本账户。

市级累加补贴机具、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实行“先申请,后购机(建设)”,即申请累加补贴机具、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要先到所在街道办填写《郫都区补贴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经所在街道初审后报农林局,由农林局出具《**郫都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确认通知书》或《**郫都区农机购置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确认通知书》。购机者(组织)拿到通知书后自行购机,购机后再按照一般补贴程序完成后续所有程序。

(二)、执行程序

1、了解政策

购机户购机前应认真了解四川省以及本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看想要买的机具是否在我省归档公告范围内。

2、买机具

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根据需要,可以在实体店、网店、厂家直接购机,但一定要告诉卖家自己要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需要合法票据和上传机具信息到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1. 准备资料

       个人购机者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社会保障卡等的原件和复印件;生产经营组织需要准备营业执照、购机发票法人身份证、开户账号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补贴

    个人购机者本人、生产经营组织法人到所在街道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点办理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提交申请资料。能够移动的机具带机申请,不能移动的机具可预约上门核实。

    各街道应有专人负责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并确定固定办理地点。

    5、核验机具

    街道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接到申请后,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核实,参与核验每台补贴机具的办理人员至少2人。逐台核实机具,要做到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仔细核对机具编号和发动机号。对拖拉机、收获机、插秧机等风险较高的机具,要严格核验其发动机缸体(非铭牌)的发动机号是否与购补管理系统的信息一致,并将缸体上的发动机号拍照打印存档,保证照片上的发动机号清晰可见。若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更换发动机,购机者应主动向区农林局报告相关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

    办理人员核实无误后填写《郫都区( )年购置补贴农业机械核实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所在街道综合服务站盖章确认。

    单台中央补贴额在3000元以上机具还需经当地村委会在核实证明上盖章证明。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入户,后在申请补贴时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登记入户的,需由购机者作出说明并经相关部门盖章证明。

    6、录入系统

    街道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进行补贴资料合规性审查合格后,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四川省XX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由于购机者所购机具的生产企业原因造成购机者所购机具不能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由生产企业和购机者自行承担责任。 

    对购机户的购机信息,在购机户所在村级的村务公开栏进行30个工作日的公示。

    7、级核实

    农林局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根据录入系统数据,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中央补贴额在30000元以下的机具进行随机电话或实地抽查,市级累加补贴机具和中央补贴额在30000元以上的机具采用逐台核查方式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先建后补的产品,进行逐项验收、做好台帐。

    区农林局形式核验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

    8、兑付补贴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将购机户的补贴申请信息和资金明细表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将补贴资金兑付到个人购机户的“社会保障卡”,组织补贴资金转账到对公账户。兑付到账时间为30个工作日内。

  2. 监督检查

        购机户购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后,应主动接受各级对惠民惠农补贴的检查,保证机具用于农业生产,不得从事倒买倒卖等违纪违法行为。

  3. 部门职责

  4.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职责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5. 区财政局职责

    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会同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农局共同作出。

    (三)、街道职责

    负责受理购机申请,负责购机者资格审查和购机真实性核查以及信息录入,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共同负责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管。

    、工作措施

    (一)、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资金使用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参加的成都市郫都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农机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报告

    为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提高工作效率,各街道要及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及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地点,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农林局要加强购补资金申请的规范操作和审核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投诉。

    财政局要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二)、加强廉政风险教育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集体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对各街道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公职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

    (三)、公开信息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宣传挂图、明白纸、公示公告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程序、补贴对象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设立的网络公开专栏上,及时将实施方案、执行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咨询服务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告,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查询和查看,接受社会监督。

    郫都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郫都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http://202.61.89.161:13096/PiDouQu)对外公告。

    )、严格程序,强化监管

    1、认真核实

    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制定完善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确保补贴机具核实率达到100%。

    加强对购机情况真实性的核实拖拉机、收获机、插秧机等风险较高的机具作为重点核查机具。对某一产品型号机具年度内大批量(10台)、同一购机者连续2年购置同一产品型号机具(5)、区域适应性差(我区除粮食、油菜、蔬菜、花木等产业外的生产机具且查询近两年购置补贴系统内我区未补贴过的品目)的机具购置等通过走访、询价等方式进行重点核实

    2、强化监管

建立健全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机大户为重点的监管台账,对其两年期内购置农机数量等情况作登记,密切跟踪机具使用情况。每年不定期对享受补贴的农机进行检查,范围覆盖所有相关的街道,重点检查享受补贴额较多和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机具

享受市级累加补贴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补贴机具,购机组织农林局签订承诺书。特殊情况需要转卖,须书面向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报备

强化补贴机具管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原则上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入户,并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机监理机关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

七、强化问题整治和联合查处

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未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对有具体违规线索且违规嫌疑较大的企业在系统中先行采取封闭措施,查实后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

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报请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理,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的,按规定程序开展补贴资金退缴。

对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郫县农林局举报监督电话:028-87931501,郫县财政局举报监督电话:028-87883541。

郫都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28-87931501

 

 

 

附件

成都市郫都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  张怀东   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员:  梁小林   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农机中心主任

  范海桥   农业和林业局纪检组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各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由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农机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