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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平昌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 阅读:243 | 编辑: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平昌县农业局

平农发〔2015103

 

平昌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站,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有序、规范、高效运转,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效性,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全程监督。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下来,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平昌县农业局

                                2015年5月15日


 

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求,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四川省农业厅及巴中市农业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反“四风”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梳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查找风险岗位和风险环节,制定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明确风险防控责任,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健康运行,筑牢项目执行干部队伍思想防线。

二、主要内容

(一)廉政建设:利用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创新反腐倡廉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全面查找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内外部环境影响等原因,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和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以农机补贴限额确定、补贴对象确定、机具核实、补贴资金管理和结算等环节为防控重点,在我县全面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二)风险防控:利用现代通讯、系统预设、电子档案、电子监控平台等手段,采取实地走坊、定期检查、重点跟踪、购前宣传、全员核实等措施,规范农机补贴产品经销活动,防止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倒卖机具、以少报多、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降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风险,降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职责风险,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准确流向购机农户。

三、实施步骤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风险防控制度建设、防控办法以及监督措施,做到重点突出,监督有力,购置补贴过程和环节全覆盖,无死角,按照预设的程序及步骤,持续推进。方案及时报平昌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巴中市农业局备案。

(二)风险排查

按照省、市、县三级分步骤梯次推进的原则,对照层层签订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责任书》中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机率大小,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运行程序及具体操作办法,对每一个工作节点认真分析,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发生机率高的风险,如行贿受贿以及套(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等;二级风险是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或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如未按要求确定补贴对象、机具核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三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一般损害后果或发生机率较低的风险,如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对照岗位职责,从工作流程或权力运行过程入手,通过自我查找,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等方式,对应查找每个权力行使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做到全覆盖、不漏项。同时要突出重点,特别围绕一级风险点进行重点查找和分析。

(三)完善防控措施

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一是细化职责分解。科学确定职责分工,农机管理股和农机推广站分别承担监督和承办职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避免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建立有效制衡机制。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教育纳入农业部门纪委日常工作日程,在年度补贴购置农机产品的两个旺季,定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参加的廉政教育活动,实现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三是加强工作监督。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加强工作监督。利用纪委廉政风险防控运行平台对工作流程、办理程序、机具核实等关键环节全程监督,防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确保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四是强化经销活动监管。每年开展两次大检查,重点检查经销网点规范运行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两次大回访,在重点乡镇,在补贴机具集中地方,开展实地走访。特别是对大金额的补贴产品,重点核实和调查,掌握补贴程序和补贴资金领取真实性。五是加快投诉处理进程。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乡镇农业服务站联动运行,及时处理用户对补贴手续办理、资金兑付进程、工作作风、补贴机具倒卖、售后服务的投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

(四)考核评估

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并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建立长效机制

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制度为框架,以细化分解操作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岗位权力为支撑,以廉政警示教育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以坚持补贴资金直补到农户银行账户为保障,落实补贴手续办理、机具供应、资金兑付独立运行,相互制约。持续推进补贴机具销售市场化运行,强化主管部门与经销企业隔离状态,割断主管部门与经销企业的利益联系,夯实拒腐防变的基础。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充分运用纪委权力运行监控平台,实现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把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群众信访处理制度,以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为突破口,严肃处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增强干部队伍防腐拒变意识和纪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

全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在局纪检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农业局农机管理股、农机技术推广站、财务股、乡镇农业服务站等为参与单位,农机推广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乡镇农业服务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机购置补贴具体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组织健全、措施有力、责任明确、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控,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保证政策落实、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附表: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风险

环节

风险对象

(单位或人)

风险表现

及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单位

负责人

政策的落实环节

农机主管部门及承办人

表现:政策宣传不到位;违反规定审批;公示、机具核实不到位;档案管理不完善等。

等级:二级

1.加大宣传力度。

2.认真学习年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明确受益对象,严格按照安排,在补贴产品范围内审批。

3.按要求对受益对象进行公示,认真核实购机真实性并科学管理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

农机推广站

分管

副局长

农业局长

补贴资金的兑付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承办人

表现:兑付资金不及时,违反规定将不符合要求的兑付材料进行兑付。

等级:一级

1.安排足够的人力、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加快兑付资料的审核工作进度。

2.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纪律培训,增强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农机推广站

分管

副局长

农业局长、财政局长

监督管理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承办人

表现:对执行政策和落实纪律要求监督不够,监管重点不明确。

等级:三级

1.使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实现随机抽查各地实施情况,确保购机真实性、合规性。

2.定期开展自查和在实施关键阶段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3.对不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规定的和违规违纪操作的地区,在行业内给予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规违纪操作的企业,取消补贴资格。

4.督促各地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农机管理股、

农业股

分管

副局长

农业局长、财政局长

投诉举报监管

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推广部门

表现:对各类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和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调查不彻底;对问题地区或责任人没有处理。

等级:二级

1.公布补贴咨询投诉热线电话,随时受理各地投诉举报;

2.指派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整理、登记,实行首问负责制,专本记录,及时调查处理。

3.对于经核查确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推广站

农机管理股

农业局长

 

 

 

 

 

 

 

 

 

 


 

 

 

 

平昌县落实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补贴政策的实绩和效能,根据省、市农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通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绩效管理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办法,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持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标杆性原则。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绩效考核指标为方向和标杆,认真进行量化和分解,按照绩效目标要求,认真履职昼责,高标准完成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二是坚持时效性原则。对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的动态指标,注重时效性,提前筹划和落实,做好时期倒排,全面如期完成。对一年一次的绩效考核指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合理分工,适当加班,切实保障工作的有效性和时效性。三是坚持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原则。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指标与具体工作相结合。按照惠农资金规定和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工作,突出绩效考核指标,围绕绩效考试指标提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质量和满意度。

二、内容与指标

按照市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主要完善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的工作绩效(详见附表)。

三、方法与程序

评估工作以自评为主,上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查阅资料和实地考核,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按照指标体系和《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以下简称“评分依据”,见附件2)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形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报告”)。

(二)每年12月31日前向巴中市农业局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

四、结果运用

(一)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

(二)根据省市考评结果查找工作差距,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弥补和追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农机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农机推广站负责补贴程序规范和具体操作,各司其责,协调配合。在绩效考核中,哪个环节出现偏差,追究哪个环节负责单位责任。

(二)加强培训宣传。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培训,掌握绩效管理基本知识,正确理解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介绍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配合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回访,定期检查补贴机具经销活动和购置补贴申办过程,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附表:

巴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制度

建设

(20分)

建立健

全制度

20

建立资金管理和拨付制度、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责任制、集体决策等制度,每缺一项扣4分。


2

重点

工作

(50分)

政策

宣传

3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程序、补贴对象等内容的得3分。未宣传或者错误宣传政策的扣3分。


3

信息

公开

9

设置固定专栏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的得4分;及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5分,内容缺项或者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

监督

检查

10

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的得2分;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大范围监督检查的得3分,缺少一次扣1.5分;对补贴机具100%核查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5

廉政风

险防控

9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得3分,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得3分,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的得3分。


6

投诉

处理

9

有效组织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上报的得9分,未及时有效调查处理并上报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7

材料

上报

10

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得10分,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8

执行

实施

(20分)

实施

工作量

12

按耕地亩均补贴资金和上年度完成补贴资金总额作为基数,确定相应得分,未完成基数的,按照相应比例扣分;超额完成的,按比例相应加分。


9

工作

进度

8

12月31日前按规定和程序完成本年度全部补贴资金的,得8分,未完成的,相应扣分;对工作进度明显较快的,酌情加分。


10

实施

效果

(10分)

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10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完成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的得1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15

一票

否决

重大违

法违规


经公安、检查、监察、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合计

100




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工作,确保国农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市农业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农机购置补贴直“自主购机、直补到卡”的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廉政建设方案,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把监督工作落实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每一个环节。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农机购置补贴公开、公平、公正的公众理念,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洁高效、规范运作,实现农机购置补贴有效拉动农业生产力的目标。

二、督查原则

坚持督查工作全程覆盖,突出重点;

坚持部门、社会、农户监督并重的原则;

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督查法制化原则。

三、督查内容

根据《巴中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全面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每个环节,重点监控补贴程序的关键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自查自纠,自我完善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是县农机推广站具体操作,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过程是一个自查自纠、自我完善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广泛深入宣传;

3、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和资料的及时公开;

4、部门之间的衔接与配合;

5、补贴机具供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6、补贴办理程序的规范与调整;

7、与基层农机管理部门的分工与配合;

8、补贴资金的申报与结合进度;

9、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与农户的对接与沟通;

10、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维护和档案资料完善。

(二)廉政风险防控监督

以农业局纪委为主体,对实施惠民政策进行全过程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每年6月和9月召开两次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专题会议,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2、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每个环节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由纪委工作人员进行重点监控。

3、完善纪委对行政确认事项运行和风险监控平台,把农机购置补贴每项工作的运转和进程置于纪监督部门监督之中。

4、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人定期向局纪监部门进行工作汇报,重点考察廉政建设情况。

5、纪监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农机购置补贴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进行检查,指导廉政风险防控程序及措施。

(三)实地监督检查

以农机管理股和农机推广站为主体,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对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办法和效果进行实地检查。

1、开展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点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督查其经销活动和行为。

2、对乡镇农业服务站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严肃性进行认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履职尽责到位的情况。

3、有针对性地实地调查走访购机农户,重点调查农机购置补贴办法方便性及实际效果。

4、通过现场核实和实地走访,重点检查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

5、开展定期检查,重点监督乡镇农业服务站和补贴产品经销点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情况。

(四)查处举报、投诉、违规违法事项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对举报投诉事项及时查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1、对举报、投诉售后服务及技术维修不到位的情况,及时查处,督促产品经销商及时有效处置,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和警告。

2、对投诉不落实“三包”有效期外的产品三包责任的,及时协双方,对国家政策及要求进行交流和沟通,督促双方按规定处置。

3、对投诉补贴办理程序、时限、办法的,及时核查,完善并处置。

4、对经销企业违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认真查处。

5、对经销推广鉴定证有效期外产品的行为,坚决剔除补贴范围。

6、对产销企业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落实核查、约谈、暂时关停措施。

四、督查方式

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考核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活动督查。

(一)日常核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00%核查,对补贴额度小的机具,进行电话核实。对补贴额较大的机具,采取现场核实的办法,确保补贴机具购置的真实性。

(二)专项督查: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经销活动、售后服务、农户诉求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及运行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确保资金结算进度。

(三)重点核查:对补贴额度大于3000元的补贴机具,实行重点检查,采取照片存档、入户核查的办法,实现逐台核查。同进,对投诉、举报的,进行重点核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局以纪委牵头,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完善各各项工作制度,督促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工作的领导和安排,强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运行。

(二)强化资金、人员、装备保障。除开全省统一安排的工作经费处,农业局全额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工作的费用支出。核查工作由农机推广站和农机管理股共同承提,工作人员和装备得到增强,效率显著提高。

(三)强化部门配合。主要涉及农机购置补贴的财政和农业部门,及时沟通,共同探讨制定实施方案,斟酌每一个细节,共同确立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并在资料审查、资金兑现方式方面,提前沟通,有效保障。同时,及时对接乡镇农业服务站及财政所,相互配合,确保两部门开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