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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平昌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制度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 阅读:311 | 编辑: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平昌县农业局

平农发〔2015105

 

平昌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站,局属各单位,补贴机具生产企业(经销商):

为更好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程序运行,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有效改善农业生产装备结构,机械化作业水平。与财政部门协商同意,制定《补贴资金管理拨付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购置补贴项目工作职责》,现印发出来,请遵照执行,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制度

2、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3、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诉处理制度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

5、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职责

 

 

                                                   平昌县农业局

                                                   2015年5月29日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制度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管理,直接拨付给购机户;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每月结算一次,由农业股统一支付;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付一律通过信用社转账,不得现金结算;

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属组织和单位的一律使用对公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

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付具备《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明细表》和配套的农业、财政、信用社部门联合文件;

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遵循规范程序:购机户申报补贴、农业部门审核(经办人、分管领导盖章)、财政部门审核、支付拨款(财政直接划拨到信用社,信用社兑现到购机户银行卡账户);

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要财政抽查审核无误后拨付,不得提前预支;

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得挪用、拆借、截留。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监督执行;

二、每月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实施情况;

三、每年度开展两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四、在农机购置补贴起动、实施、结束的关键节点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五、结合农机产品市场整顿,开展专项活动,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真实性;

六、随机调查走访补贴产品受益农户,核查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程序、对象、范围、标准了解程度;

七、加强纪律约束,严禁农机购置项目工作人员暗箱操作、经销补贴产品等违规行为;

八、严格监督检查,严禁倒卖补贴机具、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诉处理制度

 

一、设立投诉电话,确定专人处理投诉内容,明确投诉处理责任;

二、农户、用户投诉据实登记;

三、对投诉进行分类,明确三包责任日期界限;

四、实地调查走访,确认投诉事实;

五、上报业务管理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六、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机具损坏程度,调查了解损坏情况,明确责任;

七、集体讨论处理意见;

八、责成责任生产企业(经销商)处理,按三包有效期限界定和责任大小承担维修费用和损失;

九、处理结束,凭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用户回执结束投诉处理。


平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补贴政策宣传,更加公开、透明实施补贴政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一、提高认识

县农业局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为契机,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实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影响面广、社会效应明显,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规定的,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应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包括:补贴对象、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结算方式等。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等。

(四)及时公布补贴受益对象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购置机型及生产厂家、机具台数、享受补贴额等。

(五)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在农业局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补贴信息,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举办补贴机具作业现场会、新机具推广及新技术培训等形式,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专栏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结合实际,积极发挥便利渠道。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乡村,通过电视、乡镇政务大厅电子信息屏、农村广播、乡村公告栏、流动宣传车、宣传挂图等方式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进行公开。

四、明确职责

县农业局农机管理股加强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县农机技术推广站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并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单位工作职责

 

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领导、监督。

二、农业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案制定。农机技术推广站承担政策宣传、申请审批、信息录入、资料打印、机具核查、监督检查、报账资料审查、档案管理职责,完善和规范购买程序、补贴程序、退货程序等具体工作。

三、财政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和拨付,承担项目报账资料收集、机具核查、报账票据管理、资金拨付职责。

四、生产企业(经销商):负责购置补贴机具产品的组织供应,承担补贴产品机具发放、补贴政策宣传、操作常识培训、产品售后服务和维修、产品台账登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