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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平昌县农业局 平昌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 阅读:233 | 编辑: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平昌县农业局 | 文章来源:平昌县农业局

平农〔2017〕251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号)和《巴中市农业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巴农函〔201789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贴范围及标准

贯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精神,落实农财两部“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购机补贴政策总体思路,严格执行四川省农业厅统一向社会公布的2017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11大类35小类92个品目,详见四川省农业厅网站《川农业函〔2017363号及附件》)。

二、规范补贴程序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执行《平昌县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的程序,在补贴资金额度内,对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执行“先购机、后申报补贴”的流程。云台、元山、驷马三个乡镇继续实行乡镇申报制。购机户按规定额度向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购置补贴。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应向县农机监理站申请办理牌证照。

三、强化信息公开

在“2017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信息公开专栏内,及时发布和维护购机补贴信息,全面全程公开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问题等。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公开辖区内全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注重补贴申报办理进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群体信访事件发生。

四、加快补贴资金兑付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专职工作人员,加快购机补贴申领手续的核实和办理,督促乡镇经销网点销售发票和机具资料的出具及传送,农业部门及时收集和汇总购置补贴资料,及时报送结算明细资料,协调沟通财政部门,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进度,落实6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资金的规定,确保年底前结算进度达到95%以上。

五、严格监管和查处

加强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警示教育,集中开展全员教育活动2次以上。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体责任。坚持年度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部门集中约谈制度。认真执行禁止生产销售装有国2标准发动机农业机具的规定,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控和核查,严格查处购置补贴违规行为和产品质量投诉行为,高效化解决售后技术服务矛盾。

特此通知       

 

 

 

 

   平昌县农业局          平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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