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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平昌县农业局 平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 阅读:301 | 编辑: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平昌县农业局 平昌县财政局 | 文章来源:平昌县农业局

平昌县农业局 平昌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农[2018]179号

 

各乡镇农业服务站、财政所: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835号)和《巴中市农业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巴中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意见〉》(巴农发〔201813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平昌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现印发下来,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平昌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平昌县农业局          平昌县财政局

                       2018626


附件:

平昌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引导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装备结构,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835号)和《巴中市农业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巴中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意见〉》(巴农发〔2018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突出重点,推动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发展;支撑产业,提高茶叶、花椒、水产、畜牧等重点产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升级结构,优先满足高性能、高效率农机作业装备需求;壮大主体,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装备高端化、服务系列化、作业职业化;精准扶贫;确保贫困户、贫困村农机装备操作整体水平提高,技术服务到位;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精心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资金分配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三)关于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文件要求,农机购置补贴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本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当年补贴资金不足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年未能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三、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我县补贴机具执行保持全省统一机具种类范围,不另行调整,涵盖15个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主要是动力机械(含手扶拖拉机)、耕整地机械(含微耕机)、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和其它机械等,优先满足耕、播、插、收作业机械需求。具体种类见《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二)补贴标准

购置农业机械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市场平均售价30%,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机具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照《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确定的额度补贴。单台补贴和单户补贴总额超过2万元的,先向农业主管部门申请,由农业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购机用户补贴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企业购置补贴产品补贴总额不超过当年补贴资金规模的30%

(三)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报补贴金额超过剩余补贴资金总量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购买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重点推广新机具的,粮食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购机主体有特殊需求的,可以提前申请补贴资金预留。

(二)补贴数量

每年度购机者享受同一类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2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10台,农业企业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15台套。如确因需要购置补贴机具数量大于规定额度的,向农业主管部门申报,经农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五、实施进度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于当年1220日前全面结束,于次年度131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兑现。

六、经销商确定和公布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补贴产品县内经销商,并向社会公布。对社会公布的补贴产品县内经销商实行年度备案制,在生产企业公布1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县农业局到备案。生产企业未公布和未备案的,不得销售农机补贴产品。

农机生产企业监督本企业产品经销商的经营、操作活动,并对补贴产品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机生产企业负责督促补贴产品经销商于每年620日和1220日前向农机推广站报送销售台账备份,不报送台账的,违反《三包责任规定》销售登记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共同承担责任。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购买机具及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及责任。

三包有效期内补贴产品的三包服务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共同承担。

七、操作程序

(一)自主购机

在生产企业公布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购置《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内农机产品,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所购机具品牌和型号。单台补贴标准超过2万元的农机具购置,需要先向农业主管部门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购置。

(二)信息录入

购机者购机后立即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者身份信息和机具信息,并打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者签字确认。

(三)机具核实

购机者购机后,立即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站进行核实,并完整填写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实表内各项信息,由乡镇农业服务站签字盖章确认。提倡购机者带机到现场核实。

(四)补贴申报

1.申报地点。农机购置补贴采取县级申报方式,购机者凭相关资料到县农机推广站申报补贴。购机者本人在补贴申报资料上签字确认,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产销企业采取欺骗手段向购机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产业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牌证管理。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先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再申报农机购置补贴。

3.特殊规定。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项目,先书面申请获准后,在开工建设时预留资金,统一组织验收并签字确认,完善资料申报,公示结束后,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明细表统一交财政兑付补贴。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投入使用1个月后,再申报农机购置补贴。

4.补贴申报。购机者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核实表(验收资料)、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正式发票、信用社银行账户、通讯联系方式、补贴额度超过1000元的人机合一照片(突出永久性铭牌)、监理机构入籍证明,购机后及时到县农机推广站申报购置补贴。按照谁录入、谁签字、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审查补贴申报资料,确认真实合规后,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作为购机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依据。财政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五)公示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及补贴额度,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信息公示界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一般为7天),进行补贴资料整理及汇总。

(六)资料报送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结束后,由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生成批次补贴汇总表及明细表,由农业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核查结束,签字盖章确认,送财政部门审核兑现。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抽查结束,把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的银行账户内。

(七)建档归卷

购置补贴资金兑现结束后,对农机购置补贴资料进行整理。按照补贴资金汇总明细表、身份证复印件、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发票复印件、机具核实表、补贴申请表、人机合一照片、信用社银行卡确认依据的顺序进行购机者个人资料整理,归卷成册,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年度档案。

八、退货换货程序

确因产品质量问题且符合三包责任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者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或者换货的,按要求办理。未发放补贴资金的,由购机者本人书面申请,经销商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农机推广站备案,对资料进行报废处置,购机者方可按程序重新自主购机和申报补贴。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书面申请,经销商、当地乡镇农业服务站盖章确认,将所领补贴款全额存入县财政局惠农资金专户,农业部门和财政局在《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加盖公章,经销商方可退货,并重新自主购机和申报补贴。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业局),负责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领导和监督,决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大事项。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约束机制,将任务及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充分利用广播、专栏、公告等舆论载体,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程序的宣传。落实经销商政策细化宣传的主体地位,以发放政策宣传单的方式,对购机者进行事前告知性宣传,充分体现购机者在熟悉政策、程序、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购机的真实意愿。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和业务咨询,有机联系农机用户及产销企业,加强沟通,强化业务指导和售后服务。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认真执行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程序。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集体决策等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核查把关。购机者未如期申请补贴资金的,责任自负。因经销商的原因导致无法补贴的,责任由经销商承担。购机者提供申报补贴的资料失真的,责任自负。积极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四)畅通信息,强化监督

建立相对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站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cagri.gov.cn/ztzl/njgzbtxx/)对外公告。在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内,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方案、资金规模、操作流程、补贴额一览表。适时公布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及行为等动态信息。及时公布产品推广鉴定依据失效信息广泛接受部门、社会、群众的监督。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明确机具核查责任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宣传、核查、补贴办理等环节,严防中梗阻行为,绝不允许违规操作行为发生。农机管理股牵头,每年组织一次巡回检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程序操作规范,阳光透明。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农业部门及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一是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牵头,召开由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参加廉政风险防控及警示教育的专题会议,开展廉政约谈,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洁高效。二是制定并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制度和职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及警示教育方案。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补贴产品及经销活动的合规性。四是对投诉集中、三包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行为严格查处。对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的,按《预算法》严肃查处,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五是要构建预警、核实、查处、联动的惩戒机制。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第一时间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封闭,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按规定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农机购置补贴问题和线索,农机推广站认真调查核实,联动取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省农业厅、财政厅《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农业函〔20171083号)规定,从快从严查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投诉电话:08276333775

 

附件: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

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个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开沟机

1.1.4耕整机

1.1.5微耕机

1.1.6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筑埂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含甘蔗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田园管理机

3.1.4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花生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搂草机

4.6.3打(压)捆机

4.6.4圆草捆包膜机

4.6.5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4.7.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饲料(草)粉碎机

9.1.5饲料混合机

9.1.6颗粒饲料压制机

9.1.7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清粪机

9.2.3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1.3水帘降温设备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